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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十三五规划:推进一批火电、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全文)

2016-05-12 08: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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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积极对接国家新一轮开放总体布局,加快形成东西双向互动、对内对外联动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外贸、外资、外经齐头并进,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分工合作。

第四十二章 全面融入国家“三大战略”

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扎实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产业技术、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科教文化、友好省州(城市)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品牌、装备和劳务引进来、走出去。深入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线联邦区经贸合作。全面推进与德国在产业、经贸、金融、城镇化、科教、旅游、友好城市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域在对外开放通道、通关一体化、跨区域贸易平台、产业配套与协作等领域务实合作,力争把我省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腹地和枢纽。充分发挥港澳台参与海外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皖籍华人社团、留学生的桥梁作用,加强与外国政府机构、国际民间组织等友好往来。

积极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生态环境容量过紧日子前提下,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优先优选项目,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统筹长江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强化沿江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建设沿江生态廊道。高效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严格生态岸线保护。加强与沿江省市协作联动,共同实施航道畅通、枢纽互通、江海联通、关检直通“四通工程”,推进一批跨区域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打造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优化沿江产业与城镇布局,提升承接产业转移水平,加快建设特色现代产业基地。创新区域开放合作机制,共同构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加快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抢抓首都对外疏解功能、转移产业、辐射要素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明确对接方向,创造对接交流机会,推动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第四十三章 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加快体制机制对接。建立与长三角一体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推进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贸易监管、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改革。

推动重点领域一体化。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推进区域内重大能源项目和市场建设,加强区域标准和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联防联控,促进区域信用信息的共享互认,加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合作、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工伤保险合作等,搭建跨省市用工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食用农产品、消费品互认互通互监。加快沪苏浙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要素与我省人力资源等优势要素双向流动。

共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加强与苏浙沪地区高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技术协作,推动创新资源综合集成。推动建立区域产业合作协调机制,促进产业有序转移,重点承接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苏浙沪地区金融、创意、文化、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速向我省延伸辐射,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金融综合服务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在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量子通信、智能家电等领域,共同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专栏21 长三角基础设施一体化合作重点

交通。重点推进合肥—南京、合肥—杭州、黄山—杭州等客运专线以及黄山—千岛湖、南京—宣城—杭州等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芜申运河、水阳江等干线航道整治,合力推进长三角内河航道水上ETC联网,实现船舶RFID电子标签跨区域通读通认,探索组建区域港口联盟等。

能源。重点推进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苏皖跨省联络线、中石化江北成品油管道、冀宁联络线徐州—皖北地区等重大油气项目建设。发挥安徽两淮大型煤炭基地和芜湖港配煤优势,加强煤运通道和区域煤炭交易市场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联网布局。

信息。研究制定长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指导规范。加强CA联盟数字证书互联互通,推进完成CA联盟统一认证门户研发。探索建立区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协作机制。

环保。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生态红线划定、各类环境指标及排放标准对接,加快沿江、沿海、沿湖、沿湾、沿交通干线等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共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等。

第四十四章 推进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

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综合优势,建立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江苏沿海港口江海联运、干支直达的运输体系。积极发展铁海联运,发挥合肥、蚌埠、阜阳等陆运口岸的公铁水联运潜力,开通至沿江沿海港口的集装箱五定班列,吸引周边地区货物经我省集货后通江达海。加快皖北、皖西、皖东南等地区内陆“无水港”建设。推动新亚欧大陆桥南干线建设,提升合肥新亚欧大陆桥国际班列货运通道功能,在增加开行频率、向西延伸、口岸建设、货源组织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对长三角地区的物流集聚辐射功能。拓展加密国际航空货运通道,大力发展合肥、黄山机场国际航线航班,构建国际客货直飞航线网络。高水平规划建设合肥国际航空物流港,完善国际中转、国际快递、国际货代、仓储保税等功能。到2020年,合肥国际直飞客货航线达到20条以上。

推动一体化大通关。依托安徽电子口岸平台,加快建设“单一窗口”,形成集申报、监管、物流及金融等于一体的公共平台,共享申报、物流监控、查验、放行、企业资信等信息。全面推广一站式作业、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等新型通关模式。加强与京津冀、珠三角、东北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区域通关通检一体化。

加强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优化口岸布局,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争取九华山机场和合肥、蚌埠、阜阳铁路申建国家一类口岸,支持申建水果、冰鲜水产品、肉类、原木、种苗等进境指定口岸,及整车、药品等进口口岸,打造口岸经济区,形成水运、空运和铁路口岸全面开放发展新格局。拓展现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提升合肥综合保税区、合肥出口加工区、芜湖综合保税区、蚌埠(皖北)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现有平台功能,鼓励设立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拔和仓储物流中心,引进一批加工贸易重大项目。统筹推进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

第四十五章 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优化外贸结构。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增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扩大汽车、装备制造、家电等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商品出口,提高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进口我省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扩大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引导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品牌、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营销等产业链高端延伸。培育一批综合型、专业型和企业型出口基地。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支持扩大旅游、文化演艺、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等出口。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型服务外包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服务贸易达到100亿美元。

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充分发挥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芜湖等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和集聚区。加强出口商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章 提升承接产业转移水平

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突出引资引技引智一体化,积极引进研发、采购、物流、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环节,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承接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生产能力转移。大力引进、并购境外创新创业研发团队和技术研发人才。积极有效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省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发行债券融资。依法推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全面备案有限核准等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区以及央企、民企交流合作。积极推动省外安徽商会建设。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第四十七章 扩大对外投资合作

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推动家电、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钢铁、建材、能源、建筑、农业等行业优势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采取贸易、绿地投资、海外并购、工程承包等多种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快融入国际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经贸合作区,重点推动奇瑞巴西汽车工业园、外经集团莫桑比克贝拉工业区、农垦集团津巴布韦合作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向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公私合营等高端承包工程模式发展。力争到2020年,累计对外实际投资达到100亿美元。

加强“走出去”服务支持。完善“走出去”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促进“走出去”企业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加强与亚投行、中非基金、中葡基金的战略合作。强化境外风险评估和防控,综合运用外交、外事、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强我省海外公民安全保护,维护“走出去”企业境外合法权益。

专栏22 国际产能合作重点

建材。推动海螺水泥、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蚌埠玻璃院等企业以投资方式为主,结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供应等多种方式,在境外建设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新型建材等生产线。

汽车及零部件。推动奇瑞汽车、江淮汽车等企业通过设立组装厂、生产厂及分销网络等方式,带动自主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鼓励汽车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技术和工程研究中心。

钢铁。推动马钢等企业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中亚、非洲等投资建设炼铁、炼钢、钢材深加工生产基地。

能源。推动煤炭、煤电企业在境外勘探开采煤炭资源和发展煤电产业,带动煤炭技术和装备走出去。鼓励省内企业以EPC、BOT等形式参与重大电力项目合作。支持新能源企业参与海外项目投资建设。

机械。鼓励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工具等企业积极开展境外融资租赁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投资建厂,建立研发中心和服务网络,并购具有品牌、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国外企业。

轻工。选择劳动力丰富、成本较低、市场广阔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纺织、家电、食品加工基地。

农业。支持在境外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产品物流和研发、技术培训和推广示范等基地和中心。

矿产资源。推动省内有实力的资源类企业通过并购境外资源类企业、开展境外矿产勘探开采、与央企和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开采、冶炼、加工一体化基地。

第四十八章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坚持创新集聚、绿色集约、产城融合、示范带动,创新开发区发展理念、建设模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开发区由速度数量型向质量特色型转变。

促进产城融合。突出开发区产业特色,聚焦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促进专业化和全产业链发展。国家级开发区加快研发基地、总部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开发区协同发展;省级开发区加快专业特色园区、产业配套园区建设。深化与沿海地区、战略投资者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和合作联盟,鼓励市县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合作共建。统筹规划建设主城区和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开发区产业、城市、生态功能布局。

推动绿色集约发展。严把项目准入、投资强度和环境评价关,提升开发区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新能源应用示范产业园区等绿色园区。加大对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存量用地二次开发,创新闲置土地盘活方式。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引导中小项目向标准化厂房集中。

创新园区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开发区与行政区“政区合一”,强化开发区投融资平台管理,加快推进园区新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审批“单一窗口”服务。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到2020年,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经营收入超千亿元的园区,实现国家级开发区在设区市全覆盖。

第十二篇 打赢脱贫攻坚战

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8年,全省总体上达到脱贫标准。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确保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四十九章 加大片区扶贫攻坚力度

推进大别山区脱贫攻坚。以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发挥资源和生态优势,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加快大别山区脱贫攻坚步伐。

大力推进皖北地区脱贫攻坚。充分利用皖北地区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大力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入实施主导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大转移支付和金融支持力度。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民生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努力按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

第五十章 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实施产业脱贫工程。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发展光伏扶贫,在贫困村建设户用和村级光伏电站。发展乡村旅游扶贫,提高贫困户旅游收入。发展商贸流通和电商扶贫,将“互联网+”与扶贫开发对接。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涉农项目资产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资金补助,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原则,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方式,使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加强贫困地区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环境投入,改善人居环境。

实施智力扶贫工程。针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学校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人才科技文化扶贫,鼓励各类人才到贫困地区扎根,强化基层科技服务,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致富技能。

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力争到2017年全面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对低保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加快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2019年完成改造任务。

实施健康脱贫工程。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水利建设扶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到2018年,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村自来水实现“村村通”,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得到满足。到2020年,贫困村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

实施金融扶贫工程。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向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络,增加信贷投放。全面落实扶贫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免担保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支持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快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切实解决扶贫开发融资需求。

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完善领导联系贫困地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制度,深化南北结对合作,畅通互帮互助渠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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