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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十三五规划:建设一批火电项目 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余热发电等(全文)

2016-05-16 08:3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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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强化改革攻坚,建设充满活力的城市治理体系

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系统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打造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建设充满活力的城市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的原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引导过剩产能在供给侧进行减量,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建项目。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深入落实困难企业联系帮扶机制,认真贯彻减税降费、降准降息等政策,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等。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管理与防控,积极协调支持暂时经营困难重点企业,有力化解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等金融风险隐患。

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化开门办预算和全过程绩效预算,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措施,深入推进“营改增”等各项税制改革。研究完善市与县(市)区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和规范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鼓励设立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支持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健康发展。完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开展巨灾保险。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保障改善民生作用。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完善常态化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举借机制,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建立完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办法。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用好、管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提高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天使基金使用效率和放大效应,综合运用股权、担保等投入方式,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建立风险可控的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模式和良性运行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设立国有资本产业运营基金,引领重点产业发展。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对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和集团公司实施股权结构改造,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持续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完善股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探索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等试点。按照市场化规则完善人才选拔、薪酬调整和劳动用工机制,探索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机制。

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制度,实现工商业用水到户价格同价,推动水价同网同价。深化电价改革,规范居民供电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深化气价改革,建立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改革。

第二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扎实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事中事后有效监管和高效服务新机制。探索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等改革。加快推进省市共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信用合肥”建设,打造“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个人社会信用根,培育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完善保障机制,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逐步实现同一城区内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加强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政府权力运行平台,实行行政权力全过程监督。完善开发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探索县级跨部门、跨领域和乡镇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交换共享。

深化行政机构改革。坚持机构数量、领导职数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规范部门内设机构综合设置,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市级稳妥推进大部门制。县(市)区全面推行大部门制。推动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完善生产、流通、消费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按照“五个有利于”的原则,科学划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能职责,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强化服务功能,实行扁平化管理。巩固和深化扩权强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实现乡镇差别化管理。明晰开发区管理职能,改革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巩固乡镇撤并成果,适时推进县改区、县改市。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后相关配套改革,改革事业编制管理,推进财政供给方式转变。全面完成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逐步建立公办教育、卫生领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事业单位社会化用人制度改革。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立财政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供给方式。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鼓励采用政府购买、特许经营等方式,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投资和运营。探索公共服务项目经营权转让机制,采取PPP等方式向社会资本转让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定期发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中介服务市场,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建立完善购买机制,规范市场化竞争行为。加强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综合评审机制。

第三节 深化文化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益性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设施领域,加大对公益性文化单位绩效考核。探索建立文化人才柔性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机制。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式改革,支持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时政新闻类节目外,在坚持播放权特许经营前提下,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机构制播分离,加速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改革。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健全联动和处置机制,构建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加强对外文化宣传、文化推介和文化贸易。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城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实现教育均等化、全民化、信息化和优质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入园率。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教育事业,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创新办学体制,推进委托管理、与高校合作、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结对共建等多样化办学模式。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原则,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切实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要内容,贯穿教育全过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建设,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逐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第四节 深化新型城镇化体制改革

建立“多规合一”推进机制。围绕全省“四规合一”试点,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全面完成“一张规划图、一个运行机制、一个信息平台、一个技术导则、一个管理办法”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建设布局规划、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逐步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多规合一”运行机制,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建立农民市民化推进机制。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权限,加快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类推进、成本分摊机制。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实行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制度。依法保护城乡居民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允许农村居民带产权、持股进城居住或就业。探索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创新与农业人口城镇化相适应的农地流转机制。

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三权并行分置”的新型农地制度,完善四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三权落实”,以及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五有并轨”。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和建设用地供给机制。

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模式,支持引导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创新“政银保”和农户联保等信贷担保机制,构建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机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评估制度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第六章 推进统筹发展,建设城乡协调的现代化都市区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1331”城市发展战略,优化市域主体功能,统筹空间资源配置利用,构筑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空间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农业发展区、生态涵养区、禁止开发区等五类主体功能区,规范开发秩序,优化开发格局,提高国土开发利用效率和城市综合承载力。

优化发展区。加快老城更新,提升服务功能,集聚高端要素,重点发展商贸、金融、咨询、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严控老城区更新建设强度,有效缓解一环内区域人口密度过大压力。

重点发展区。强化区域综合承载功能,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产业向园区集聚,实现产城融合,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农业发展区。实施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因地制宜集聚发展都市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村镇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转移。

生态涵养区。主要分布在巢湖沿岸、饮用水源地周边和山区。加快水源涵养林、生态林建设,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有序实施退圩还湖,加强林地、草地和湿地的管护和恢复,适度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养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禁止开发区。对承担保障国土生态安全、饮水安全、文化遗产等区域实行禁止开发。依法严格保护区域内文物、遗址和生态环境,发挥其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

专栏十一:合肥市主体功能区划分范围

1、优化发展区

瑶海区:胜利路街道、明光路街道、车站街道、三里街街道、铜陵路街道、大通路街道、和平路街道、长淮街道

庐阳区:逍遥津街道、三孝口街道、双岗街道、亳州路街道、杏林街道、海棠街道、四里河街道

蜀山区:稻香村街道、三里庵街道、南七街道、五里墩街道、西园新村街道、琥珀街道、笔架山街道、荷叶地街道

包河区:芜湖路街道、包公街道

2、重点发展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肥东县:店埠镇、撮镇镇、桥头集镇、牌坊回族满族乡、石塘镇、梁园镇、众兴乡、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

肥西县:上派镇、桃花镇、花岗镇、紫蓬镇、官亭镇和桃花工业园区(包括山南工业集中区)

长丰县:水湖镇、双墩镇、下塘镇、吴山镇、双凤经济开发区

庐江县:庐城镇、万山镇、泥河镇、龙桥镇、矾山镇、罗河镇、石头镇、庐江经济开发区、龙桥工业园区

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天河街道、亚父街道、柘皋镇、栏杆集镇、庙岗乡、夏阁镇、富煌工业园区、居巢经济开发区

瑶海区:红光街道、城东街道、方庙街道、七里站街道、大兴镇、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

庐阳区:杏花村街道、林店街道、骆岗街道、淝河镇、大圩镇、庐阳工业园区

蜀山区:井岗镇、南岗镇、小庙镇、蜀山经济开发区

包河区:常青街道、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望湖街道、骆岗街道、淝河镇和大圩镇、包河经济开发区

3、农业发展区

肥东县:八斗镇、陈集乡、古城镇、马湖乡、响导乡、杨店乡、张集乡、包公镇

肥西县:山南镇、柿树岗乡、高店乡

长丰县:杜集乡、罗塘乡、造甲乡、庄墓镇、左店乡、朱巷镇、陶楼乡、义井乡、杨庙镇

庐江县:白湖农场、白湖镇、郭河镇、金牛镇、乐桥镇、冶父山镇

巢湖市:苏湾镇、坝镇镇

4、生态涵养区

肥东县:白龙镇、元疃镇、长临河镇

肥西县:三河镇、丰乐镇、严店乡和铭传乡

长丰县:岗集镇

庐江县:同大镇、白山镇、盛桥镇、汤池镇、柯坦镇

巢湖市:槐林镇、黄麓镇、散兵镇、烔炀镇、银屏镇、中垾镇、中庙街道

庐阳区:三十岗乡、大杨镇

5、禁止开发区

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调水通道和行蓄洪区等

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坚持“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全面优化都市区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形成主城区、副中心、新市镇、美丽乡村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优化发展主城区。推动主城区产业布局、服务功能、交通环境、文化品位等优化和提升,实现内涵式、集约化、品质型发展,积极推动老城区“退二进三”、开发区“优二进三”,促进产业更替、城市更新,全力打造国际化都市区的核心区、高端服务业的集聚区。壮大发展副中心。以中心城区标准,加快建设合肥东部、南部、北部三大城市副中心,疏解主城区部分功能,促进县(市)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构建对外辐射的新支点。东部副中心,强化板块分工、要素集聚、产城融合、功能提升,创新巢湖市与合巢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打造成为融入长三角重要门户和合宁同城化的重要节点。南部副中心,落实重大生产力布局,加速人口和产业集聚,打造成为合铜一体化的重要节点。北部副中心,全方位承接双城辐射带动,加快提升规划建设水平,打造成为合淮同城化的重要节点。培育发展新市镇。以中心镇、环湖十二镇为重点,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产业人口集聚,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进步、功能设施完善的现代新型小城市。稳妥推进“撤县建区”“改县设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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