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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十三五规划:加快大型火力发电项目建设 适度开发建设低风速风电项目(全文)

2016-06-03 08: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火电承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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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推进全面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美丽幸福乡村

坚持精准扶贫,突出产业脱贫,强化科学治贫,完善帮扶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改善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确保如期实现“脱贫困、奔小康”目标。

第十八章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六个一批”行动计划,补齐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全力实施精准化扶贫

坚持精准扶贫。找准贫困原因,落实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906 个贫困村、47.02 万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发展产业和就业脱贫一批。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采取资本到户、权益到户、贴息到户等多种到户扶持模式,力争财政扶贫资金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对存量劳动力有选择性地进行短期技能培训,推进贫困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打工型向创业型的转变,增强其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通过发展产业和就业培训实现脱贫18.07 万人。实施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使2.72 万人摆脱贫困。结合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结合国家、省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县、乡村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对生态保护区域内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培训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通过生态保护、培训转化实现脱贫8872 人。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实现教育脱贫1.69 万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把低保线提高到年度扶贫线,实现“两线合一”,做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24.84 万人。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保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确保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持脱贫2.62 万人。

二、改善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条件

坚持规划先行,推进多规合一,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乡村建设、生态红线等一体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布局、统筹推进。实施街道硬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连村道路、村内街道硬化。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专项行动。引导农户使用电能、太阳能、大型沼气等清洁能源,加强秸秆收、贮、运和加工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秸秆压块、洁净型煤、优质低硫散煤通用炉具。完善提升农村电网、自来水管网和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基础设施配套水平,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到2020 年,农村清洁能源炉具普及率达到80%。实施安全饮水、污水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专项行动,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到2020 年,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洁净的卫生水,村庄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5%以上。

三、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打好体制机制创新组合拳,强化扶贫攻坚硬措施。坚持多元化扶贫,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持续增加财政扶贫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构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城乡统筹扶贫开发投融资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扶贫机制,明确市、县、乡领导干部扶贫责任,落实包县、包乡、包村、包户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深化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爱心帮扶”和扶贫“春雨行动”,激发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善行善举;鼓励贫困县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级差地租,筹措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资金;完善统筹推进机制,把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全面促进农民增收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探索“互联网+金融扶贫”、“互联网+旅游扶贫”等模式,发展P2P 众筹融资和农产品O2O 交易,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改革创新贫困地区考核评价办法,加大脱贫减贫考核力度,提高扶贫工作考核权重,主要考核减贫情况和贫困群众收入增长情况。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抓好京津冀对口帮扶工作,重点在县域经济、基本公共服务、投融资平台、生态补偿、干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帮扶,努力争取国家部委、央企国企、京津冀发达县区对口帮扶我市贫困地区。

第十九章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按照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突破要求,围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目标,做强县域特色产业、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的实力、活力和竞争力。

一、做大县域经济总量

做大县域经济总量。各县重点在产业转型、做大县城、统筹城乡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大做强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现代农业、钒钛钢铁、新型建材等支柱产业,打造产业集群,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尽快实现增比进位目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开行业准入,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的原则,保证民营企业依法进入的平等机会和权利,建立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资本向城镇建设、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建立政企交流“直通车”机制,搭建服务民营企业平台。到2020 年,所有县经济总量超过百亿元,其中3 个县超过200亿元。

二、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按照传统产业绿色化、新兴产业高端化的思路,围绕全市十大绿色转型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优势品牌,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优势。每个县集中支持1 个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统筹谋划产业项目、园区建设与城镇发展,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园区集中、土地经营权向农业园区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在县城周边和重点镇布局一批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和商贸流通产业集中发展区,壮大提升特色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到2020 年,力争年营业收入超百亿产业集群达到5 个。

三、完善县域经济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有利于县域经济增比进位的体制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落实好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改革,增强县、乡(镇) 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则放、批次推进的原则,除国家明文规定由市以上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县。着力解决同一事项部门之间权力下放不同步、不匹配问题。实行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定期排名通报,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第二十章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现代农业、脱贫攻坚、乡村旅游、山区综合开发、特色民俗文化等“六位一体”建设,以“四美五改”为方向,加快实施十二个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加大分类指导力度

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对需要改造提升1820 个村庄,按照保留村、撤并村、中心村三类,明晰发展方向、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如期推进。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保留现有的道路、村庄肌理,延续现有文脉,不搞大拆大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突出民居特色,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的民居建筑风格。对中心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坚持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园区、乡村工业园区同步发展,努力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对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村、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空心率超过50%剩余户少于100 户的村,实行移民搬迁。开发有市场价值的空心村,组建农宅合作社,建设乡村酒店,开展民宿经营,用于养老或休闲度假。对即将自然消亡的村,不再新建项目、新批宅基地。

二、统筹推进重点任务

大力推进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做到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加快实施十二个专项行动。实施民居改造和中心村建设专项行动。按照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的原则,加快实施民居改造、危房改造,引导农村住宅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节能环保、特色鲜明、美观实用的方向发展。加强质量管控,积极引导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中心村建设,着力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明显、宜居宜业”的新型农村社区。到2020 年,启动100 个左右省级中心村建设示范点。实施特色富民产业、电商平台建设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链条、特色产业乡镇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打造一批特色种养、特色工贸、家庭手工业和精品旅游等重点乡村,重点打造围场御道口森林草原、隆化温泉休闲养生、丰宁京北草原风情、承德县花果采摘观光、辽河源契丹文化等9 大美丽乡村片区。突出以点带面作用,抓好滦河老街、凤山古镇、乔杖子剪纸等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完善功能,修旧如旧,延续民俗,传承文化,使之成为民族风情浓郁的美丽乡村。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美丽乡村信息化水平。到2020 年,全市建成20 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0 个绿色优质“菜篮子”产品供应基地。实施乡村文化建设建设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做到综合利用、共建共享。到2020 年,实现村民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史馆(室)、农村互助幸福院全覆盖。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四位一体”治理架构,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快建立“办事不出村”网络服务平台。

三、强化配套政策支持

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尽快建立市、县两级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公司,通过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模式,利用农业发展银行等长期低息贷款进行融资,分级贷款和还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统筹使用异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和节能建筑改造政策,加大民居改造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推行重点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股份合作模式,支持村村组建法人合作社和股份合作体,将项目和资金到户转为资本和权益到户,实现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抓好土地复垦,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制定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努力建设示范户和示范村。实施科学有效的激励政策,市、县(区) 财政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对获得省级美丽乡村荣誉称号的给予奖补。

第六篇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

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目标,突出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拉大城市框架,优化城市功能,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统筹城乡发展布局,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和整体性,形成以城带乡、融合发展的局面。

第二十一章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改革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和各类人才落户限制,实行差别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社保制度,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基本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提高各类保险保障标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制定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方案,释放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加快解决城镇居民贫困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将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建立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为农民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多方引入社会资金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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