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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三五规划:建设一大批热电厂项目 建设煤电、水电、风电基地等(全文)

2016-06-14 08: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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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

按照“深化改革、自主创新、重点突破、加速转化、驱动发展”的科技创新发展思路,打造科技创新引领性力量,部署一批全局性的重大科技专项、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一批引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创新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力争到2020年,新疆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面完成创新型新疆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切实发挥政府创新资源投入的作用,加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优化各类创新基地和研究力量布局,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技术集成化、工程化、产业化的科技重大工程,培育重大科技成果。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在大型油气及煤层气、大型射电望远镜等领域承担和参与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新疆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实施“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专项行动”和“天山众创专项行动”,积极培育一批高端引领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健全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更好发挥大型企业的科研优势,引导和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有效支持和激励非公有制企业强化科技投入。

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采取差异化和非对称措施,加强与深圳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深度合作,推动新疆和内地在科技创新方面优势互补、有效对接。按照“一区多园”顶层设计思路,在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科技园等基础上,优化空间布局,搭建最具吸引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成若干个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创新园区,培育发展一批新产品、新产业和新业态,把试验区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和面向中亚、西亚的国际化区域创新高地。

充分发挥全国科技援疆机制作用,支持做好援疆创新创业基金工作,扩大科技区域开放合作,引导先进适用技术向受援地转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文化建设,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加大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夯实创新企业人力资源基础。到2020年,实现全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以上,每百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以上,新疆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六章 加快建设人才强区

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以重点领域人才开发为突破,以强化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以加大人才投入和实施重大政策为保障,以重点工程为载体,努力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加快现代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际人才和智力交流,为建设创新型新疆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实施好天山英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培训、新型工业化人才保障、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培养、教育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医疗卫生人才推动、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对口援疆人才培养等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打造宏大的具有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队伍,切实用好用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妇女人才的培养使用。大力实施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工程。

完善创新人才支持政策,清除制约人才流动的各种制度和政策障碍。鼓励人才自由流动和兼职兼薪,改革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才管理制度,促进创新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健全人才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同行评价渠道,更好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完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推进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逐步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人才待遇,鼓励人才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向一线岗位流动和创业。充分发挥人才援疆作用,积极吸引援疆省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进一步拓宽新疆干部人才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人才赴内地学习、工作、交流的领域和渠道,探索建立援受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干部人才培训、挂职长效机

第五篇坚持协调发展,推进“五化”建设

大力促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第一章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节约、高效、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以推进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新能源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建设(“三基地一通道”)为重点,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和转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崛起,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更多依靠产业化创新来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提升工业化发展整体水平,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一节 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

煤炭方面。坚持安全、绿色、集约、高效发展的原则,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主攻方向,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依托准噶尔、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田,建设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准噶尔煤田以发展“疆电外送”、煤炭深加工项目为主,参与“疆煤外运”,配套开发五彩湾、大井、西黑山、将军庙、塔城白杨河等矿区;吐哈煤田以“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为主,适度发展煤炭分质利用项目,重点开发大南湖、三塘湖、淖毛湖、三道岭、克(布)尔碱等矿区;伊犁煤田以发展煤化工示范项目、适度发展煤电,实施煤炭就地加工转化,重点开发伊宁矿区;库拜煤田主要满足南疆四地州生产、生活用煤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和现代煤化工,重点开发阿艾、拜城矿区。结合“疆电外送”、“西气东输”、“疆煤外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开发建设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积极推进开发大型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大力改造现有中小型煤矿,坚决关停一批技术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小煤矿,严禁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开发煤矿项目。

煤电方面。结合疆内能源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节能、节水、环保、煤电一体化机组。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逐步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的小火电机组,提升煤电发展水平。根据居民供热和工业热负荷需求,因地制宜布局一批中心城市、人口密集城市及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重点加快伊宁、哈密、吐鲁番、塔城、沙湾、吉木萨尔、奇台、库尔勒、阿克苏、乌恰等热电厂建设。在满足疆内用电需求的同时,大力实施“疆电外送”工程,建设准东、哈密千万千瓦级煤电基地。

煤化工方面。在生态环境、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坚持示范先行,适度发展、量水而行、清洁高效转化,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一体化”发展要求,科学发展煤制天然气、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项目,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烯烃等煤化工项目,全力推进高能效、低煤耗、低水耗以及实现液态废物近零排放和技术装备自主化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构建以煤炭深加工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建设准东、准北国家级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区。

专栏4 煤炭煤电煤化工建设项目

煤炭:加快推进准东、哈密煤电基地以及准东、伊犁煤化工示范工程配套的新疆天池能源准东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神华准东五彩湾矿区三号露天煤矿(1000万吨/年)、国投大南湖矿区西区七号矿井(1200万吨/年)等煤矿项目建设。

煤电:加快推进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7个1320万千瓦电源项目建设;启动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万千瓦)、库尔勒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万千瓦)、乌恰热电厂(2×66万千瓦)等疆内自用电源项目。

煤化工:加快推进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准东年产300亿立方米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美克化工煤基精细化工产业一体化项目和美克化工与BASF新材料项目建设。

第二节 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

按照“稳步推进、重点突破、互利共赢、惠及民生”的原则,全面推进新疆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在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转化过程中提高地方参与程度,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在新疆加工转化力度。推进中央驻疆油气开发企业的就地注册,加快与新疆本地企业合资合作,支持在新疆注册成立公司的企业参与新疆油气区块竞争出让,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参与石油和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围绕塔里木、准噶尔和吐哈三大油气资源,重点建设独山子、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南疆塔河石化等千万吨级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支持在沿边重点地区优先布局进口能源资源加工转化利用项目和进口资源落地加工项目,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与周边国家油气资源开发合作,不断提升进口资源在疆加工比重。支持油气技术服务企业承揽境外工程,鼓励企业在中亚国家建立油气服务和技术装备基地。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油气储备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油气商业储备设施。加大煤层气、页岩油、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以准南、库拜煤田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

专栏5 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1、油气开发。重点建设西北石油局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新疆油田勘探开发项目、吐哈油田勘探开发项目、塔中西部油气勘探项目、塔里木油田油气勘探开发项目。

2、石油炼化。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超稠油加工技术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900万吨/年)、宝塔石化800万吨炼油项目、新疆中泰昆玉公司年产120万吨PTA项目、联合股份公司石化下游项目(10万吨/年苯乙烯、15万吨/年烷基化等)、乌苏华泰石油润滑油项目(年产60万吨润滑油、基础油)、荣盛集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鄯善县美汇特240万吨活性沥青项目、巴州乙烷制乙烯一阶段C3+混烃等项目。

3、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哈密巴里坤太姥页岩油项目、成大宝明(阜康)页岩油项目、克拉玛依油砂矿项目、庆华集团非常规资源利用项目、科林思德煤层气项目、阜康煤层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吐哈盆地页岩气和准噶尔盆地南缘页岩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项目。

第三节 建设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

充分发挥新疆风光资源、水能资源等优势,依靠科技创新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兴能源产业降低成本,加大开发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整个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调整。

稳步推进水电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各流域实际情况,有序开发叶尔羌河、开都河、和田河、阿克苏河等9大流域水能资源,建设一批有调节能力的梯级水电站,积极推进阜康、哈密、阿克陶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启动赛里木湖抽水蓄能水电站前期论证工作。

加快国家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结合电网条件及电力市场需求,加快哈密东南部、三塘湖-淖毛湖等九大风区风电开发,重点建设准东、达坂城、吐鲁番-哈密百里风区等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根据区内电力消纳情况,适时建设阿勒泰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稳步推进达坂城、阿勒泰、塔城等地风电供暖试点。

建设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加快哈密、吐鲁番、巴州、博州、南疆四地州等区域太阳能资源开发,积极落实电力消纳,形成光伏发电“四大集群、两大基地”,积极推进光热电项目试点,有序发展分布式发电项目。

专栏6 可再生能源项目

1、水电开发项目。重点托什干河亚曼苏(24.4万千瓦)、克孜河夏特水电站(24.8万千瓦)、开都河哈尔嘎廷郭勒水电站(21.9万千瓦)、开都河霍尔古图水电站(42.3万千瓦)、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19.6万千瓦)、恰木萨水电站(20万千瓦)、布尔津河乔巴特水电站(67万千瓦)、库玛拉克河大石峡(78万千瓦)、阜康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阿克陶抽水蓄能电站(60万千瓦)等水电站。

2、风光电开发项目。重点建设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达坂城、吐鲁番、昌吉、博州、塔城、巴州等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哈密、吐鲁番、巴州、博州、塔城、南疆四地州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第四节 建设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加快油气管道建设,重点建设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西气东输四线、西气东输五线、中俄西线喀纳斯-中卫段等4个输气管道项目(年输气能力1200亿立方米)。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推进“疆电外送”工程建设,千方百计扩大“疆电外送”规模,提高内地市场接纳份额。力争到2020年疆电外送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建成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哈密北-河南信阳±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启动准东-湖北武汉±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及中巴联网工程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通过兰新二线、将军庙-哈密-额济纳、库尔勒-格尔木、准东-阿勒泰-吉木乃口岸等铁路项目建设,提高新疆能源资源外运能力。

第五节 提高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水平

按照“主攻天山、深化阿尔泰山、加快昆仑-阿尔金山”的总体思路,加大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实施新疆重要成矿区带战略性优势矿产资源预测与靶区优选,重点加强南疆地区基础地质、矿产勘查以及缺水、缺煤地区的水文地质和能源调查工作,加快推进新疆“358”项目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提升铀、铁、铜、镍、铅、锌、金、钾盐等国家急缺的大宗矿产和战略新兴产业所需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形成一批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把新疆建成我国重要的特色矿产资源基地和战略资源接替区。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同周边国家开展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为主的经济技术合作,不断拓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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