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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全文)

2016-07-06 16: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企业煤炭行业煤炭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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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意见》(云发〔2016〕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2号)精神,有效化解我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煤炭行业脱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组织、各级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分类处理、分步实施,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全省煤炭行业脱困发展和安全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倒逼和政府支持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倒逼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在政府引导下,用市场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各级政府是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的组织主体;各煤炭企业是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的实施主体;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各级财政予以资金奖补。

——坚持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按照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的要求,通过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工作,进一步促进结构调整优化,全面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分类处理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全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工作采取分类处理和分步实施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主要按照引导有序退出、暂缓建设、压缩规模建设和继续实施转型升级等4种方式开展全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到2018年,全省煤炭产能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在确保完成国家与我省签订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中化解2088万吨煤炭产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退出力度。根据各产煤州、市和单位合法合规煤炭产能基数,在综合考虑当地和有关单位实际情况基础上,将全省煤炭产能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到产煤州、市和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自2016年起,3年内一律停止审批煤炭行业产能控制方案以外的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对经转型升级方案审查确认且在产能控制方案内确需建设、改建、扩建、整合技改和实施机械化改造的煤矿,实行限期办理有关手续、限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大力淘汰落后产能

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依法关闭退出。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实施关闭退出。

(三)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属于以下情况的煤矿,实施有序退出:

——安全和界限方面: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具有强冲击地压等灾害隐患严重,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的煤矿;开采范围超过采矿许可证规定范围、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

——质量和环保方面: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范围与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有关环境敏感区重叠的煤矿。

——技术和规模方面: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限定规模以下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资源和其他方面: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的煤矿;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不承担社会责任、长期欠缴税款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其他自愿退出的煤矿。

(四)治理不安全产能

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严厉打击证照不全、数据资料造假等违法生产行为,对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有效运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安全费用未按照要求提取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对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的煤矿,一律责令停工停建,对拒不停工停建、擅自组织建设的,依法实施关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并实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限期退出。

(五)控制超能力生产

从2016年起,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生产能力,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全面实行煤矿生产能力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按照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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