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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福建碳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

2016-08-04 11:08来源:兴业研究关键词:碳交易碳市场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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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合理规划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进程、引导自愿减排量有序进入配额市场、平滑减排量供给的时间分布,是平抑市场冲击、保持自愿减排市场长期、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碳市场在试点阶段,便对CCER的使用设置了一些限制,旨在避免CCER不可控的供给对碳市场造成的冲击(具体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国内试点碳市场运行纵览》)。据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也将于近期出台,规定了比试点市场更严格的CCER准入标准,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的平稳性,包括[8]:

2015年1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并且必须要在开工建设之日起两年内由审定和核证机构完成项目的审定报告;

农林碳汇项目,于2013年1月1日起之后开工建设,且须在自开工建设之日起三年内由审定和核证机构完成审定报告;

在全国碳交易体系管控设施上实施的项目不能申请减排量备案。

除了市场接受度与配额价格外,中介与金融配套服务的支持,也是自愿减排市场发展的要件。自愿减排项目只有在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形成实际减排效果之后,再经过一定的评估、认证和核证程序,才能够获得可交易的减排量。因此,从项目投资到获得减排量,往往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期间面临项目开发、减排效果,以及碳价波动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并且在项目投资与减排收益之间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由于参与自愿减排项目的主体中存在大量的小型企业,参与碳市场的意愿、碳资产管理的能力,以及资金实力往往都较为薄弱。为此,全球碳市场孕育出了一整套自愿减排中介与金融配套产业,由大型金融机构主导设立碳基金,为自愿减排项目的开发和运行全过程提供咨询与金融配套支持,并对实现的减排收益进行分成;另外还为CDM项目业主提供碳资产托管、碳资产抵押/质押贷款等服务,优化碳资产管理[9]。

我国碳市场尚处在试点阶段,受制于各试点市场分割、规模有限、流动性较弱,且交易体系不完善、面临相关政策和交易规则的诸多不确定性,导致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论是交易规模还是市场影响力均比较有限,成为我国碳市场建设进程中的一块明显的短板,也阻碍了自愿减排项目的大规模开发。[10]

三、福建省碳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福建省正在扎实稳步推进碳交易相关工作,包括遴选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划定全国碳市场拟纳入工业企业名单、开展纳入企业碳排放核查与报告等工作。除此之外,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已于7月19日在发改委完成备案,成为全国第九家自愿减排交易机构。

福建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2014年4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6月28日中央深改组25次会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改革任务。依托福建丰富的生态资源,深度开发碳汇,并通过市场机制优化碳资产管理,是践行深改组和国务院改革要求,落实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生态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对生态资源多元化补偿机制的重要补充。

1.福建碳市场建设的优势与机遇

丰富的生态资源是福建的一大特色,“十二五”末福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9%,居全国第一,每年吸收的CO2相当于排放总量的近60%[11]。充沛的森林、农田、草地、湿地、滩涂等生态资源为福建的生态经济、绿色经济、环境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时强调,福建在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人力资源方面独具优势,不仅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也要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跨越发展和生态环境协同共进,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福建省“十三五”规划也将“坚持绿色,实现低碳生态”作为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开发和管理环境资产的典型手段,也是实现低碳转型这一生态文明建设核心目标最有效的渠道。结合福建自然条件、产业特征与发展战略,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碳交易管理体制、积极对接全国碳市场,对于加快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有非常重大的积极影响。

2016年4月19日,《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发布,提出2020年之前要持续推进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维持森林覆盖率66%、加强湿地生态与耕地保护。尽管“十一五”以来福建生态保护工作不断推进,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等总量指标增长逐渐收敛,新增造林、湿地及耕地的空间有限,但这并不妨碍福建拥有可观的森林、林业和农业碳汇开发潜力。在《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中提出一系列生态保护举措,以期到“十三五”末实现造林绿化500万亩、森林抚育1500万亩、封山育林1000万亩的目标。具体的举措包括: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包括建成区片林和绿地、交通干线两侧及重点河段周围的造林、补植,以及沿海基干林带修复补齐和更新改造;

在现有林地基础上,加强抚育,优化树种、林分结构,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并详细列明了重点治理矿区。

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备案公示的自愿减排方法学[12],碳汇造林、森林经营、竹子造林、竹林经营,以及农业保护性耕作、可持续草地管理、矿区生态修复等项目,均可按自愿减排项目进行开发,获得核证减排量(CCER)从而在碳市场交易并获益。这些项目极大地拓宽了福建省的碳汇来源,助力福建的生态文明建设。

以森林经营碳汇为例,福建省目前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方式是划定红线限制开发,并按标准提供21元/年•亩的补偿。按照全国平均森林固碳率91.8tCO2/亩[13]计算,福建“十三五”期间造林目标(500万亩)可实现三千万吨碳汇,如果按现在的价格在深圳碳市场出售(约40元/吨)可获得约合12亿元的收益。按造林碳汇项目最低20年的项目周期计算,则每亩新增林地每年可以增加12元的碳汇收入。

不仅如此,现有林地的优化管理带来的碳汇更是巨大的宝库。在原有财政补偿的政策下,由于补偿金与森林经营状况无关,因此林地所有人缺乏经营与维护生态林的动力。而按照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通过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林分抚育、复壮和综合措施等方式增加森林碳汇,可以获得CCER用于碳交易获益。更重要的是,林木采伐除用于燃烧外,其余用作木材的部分均计入碳汇总量[14]。换句话说,只要合理采伐、保持森林生态功能,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能够源源不断地产生碳汇,同时不影响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想。而且在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中,还可以实现林饲结合、林农结合,发展林下经济,既利于促进树木生长、获得更多的碳汇,又能够与福建发展生态农业、现代农业的“十三五”相配合,实现多目标协同发展。

原标题:【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福建省碳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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