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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提高准入门槛 新能源汽车的最后8个资质会发给谁?

2016-08-19 15:17来源:欧多瑞作者:赵青关键词: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碳配额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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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发改委对《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工信部也出台了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管控措施。

2016年8月12日,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

在此之前,新能源汽车遵循的是7年前颁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投资进一步升温,乱象丛生。于是,工信部在管控方面首先出手。

所不同的是,原来的“规则”升格为“规定”,政策效力进一步提升。

意见稿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范围,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三类。

删除了2009年版准入规则中的“混合动力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类别产品。原来,使用铅酸电池的电动车的相关规定也未出现在规定中。这种调整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等文件保持一致。

在企业准入方面,意见稿提升了准入条件。按照规定,审查条件将有17项具体条款,其中有8项为否决条款,只要超过2项未达标,则该企业就不被准入。

其中,第二章准入条件及管理中,第六条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条件第(三)款规定:

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同时还应满足相应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的要求。

同时,对企业技术研发、试验测试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并提出现有企业应根据规定进行改造,并于2年内完成审查,现有产品改造缓冲期为半年。

对比原来的规则,意见稿取消了企业应掌握车载能源、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项“核心技术”之一的要求,调整为应具备整车控制系统技术的开发能力以及车载能源和驱动系统的集成、匹配能力,并相应增加或提高了设计计算、仿真分析、试验验证等方面的要求,控制系统的开发成了必要条件。

原标题:工信部提高准入门槛,新能源汽车的最后8个资质会发给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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