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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十三五”规划: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全文)

2016-10-28 09:4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十三五规划发电装备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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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点任务

(一)激活产业创新发展动能。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构建区域性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为技术研发、转化等提供平台、法律、管理、贸易等咨询和服务。积极承办国际性的科技成果交流会,搭建国际性平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国际先进的研究机构和团队开展交流合作。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化平台。鼓励重点行业和企业成立院士工作站,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需求主体、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和应用主体。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研究落实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支持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工程化研究应用。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创新成果的流转模式。积极落实首台(套)政策,出台首台(套)产品目录,制定奖励办法,对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

引导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组织实施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培育计划。落实对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激励等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企业科技人员的人才评价、选拔、培养、使用、收入分配等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加快培养符合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科技人才,造就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

(二)加快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围绕智能工厂、节能降耗、服务化转型等发展重点,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进行改造。鼓励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手段。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在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加强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环节的技术产品应用。将企业应用新技术设备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

充分利用新业态新模式。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围绕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重大行业领域,创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转变发展方式,为企业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强化企业技术改造与互联网技术的充分结合,制定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改造方案,转变管理方式、营销模式,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寻求企业新的增长点。实施产业链升级工程,着力突破技术改造面临的技术、制度瓶颈,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一批先进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借鉴国家试点示范企业经验,探索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新的发展模式。

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加强工业投资监测分析,研究制定工业投资指南,编制发布年度投资导向计划,引导社会资金等要素投向。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模式,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逐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加强准入管理和产能预警,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入,抑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强化技术改造基础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完善技术改造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长效机制。

(三)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并购和投资合作等方式,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在汽车、钢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工、建材、有色等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一批竞争优势突出、技术领先、带动性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顶天立地”大企业和大集团,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企业间协调发展。逐步降低企业门槛,拓展发现新领域,实施公平待遇,推进全民创业,着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在资金、创业、创新、市场、服务等方面,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提高大中小企业间协作配套水平,发展“专、精、特、新、配”型中小企业。

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降低创业门槛,放宽发展领域,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健全的法制环境、完善的市场环境和有效的服务环境。健全企业服务体系,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及小企业创业基地、信息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设施,增强服务功能。

(四)促进“互联网+制造”融合。

提升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着力提升宽带网络与移动通信网络支撑能力,促进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在制造行业的深入应用。组织开展工业云服务创新试点,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测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资源的开放共享,打造工业云生态系统。推进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技术标准、工程服务的在线协调,为更多企业提供便捷的应用服务。加快开发和应用工业大数据,推动建设服务于工业企业的湖北工业云平台,组织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

加快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围绕钢铁、石化、船舶、汽车、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开展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大力发展新型生产制造方式,推动企业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模式,推动互联网应用从销售环节向生产制造全过程拓展。培育发展开放式研发设计模式,引导消费电子、家电、服装等制造企业建立开放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

推广系统集成与应用。围绕智能制造产业高端化发展方向,培育一批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系统集成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依托原有制造优势发展系统集成产业,形成系统集成企业、本体及零部件制造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重点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在智能装备用量最大的电子信息和汽车、船舶等行业,以及国防军工、核电等特殊行业,开展智能装备的应用示范和系统集成服务。

加强两化融合贯标体系建设。深入推广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贯标试点工作。加强两化融合人才培训,完善试点示范企业培训制度。完善贯标评定线上线下协同工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政策引导下强化资金支持,建立市场化贯标模式和机制。分行业、分领域遴选一批示范企业,总结提炼两化融合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企业。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全面提升全省两化融合水平。

(五)加速推进军民深度融合。

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围绕创建武汉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以襄阳航空航天工业园、孝感军民结合产业园、武汉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载体,推进武船双柳基地、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国家能源海洋核动力平台技术研究(实验)中心等军民结合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围绕军民两用重点技术领域,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军民融合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加大军民两用高技术研发投入。完善以总体设计、总装测试和系统集成为龙头,核心系统和关键设备专业化研制为骨干,社会化协作配套为依托的军工技术创新体系。

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发挥湖北军工大省技术优势,引导先进军工技术向与军工技术同源或工艺相近的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安防反恐装备等民用领域渗透。鼓励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应用先进成熟的民用技术装备。加速军工和民用技术产业化及相互转化,促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人才、设施设备、信息等要素的交流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促进军民科技资源共享。鼓励军工单位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将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先进制造工艺研究中心等国防科研资源向民用领域开放。推动军民通用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促进军民通用设计、制造等先进工业技术的合作开发、双向服务和成果共享。建立人才引进制度,鼓励军工技术人才到企业兼职指导,在企业设立实验室,为军工技术的转化提供发展平台。

(六)全面推进工业绿色转型。

积极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支持纺织、食品、化工等制造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在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行动,促进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大力发展绿色园区,以湖北青山经济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开发区、黄石黄金山工业园区等三个国家低碳示范园区,以及宜昌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襄阳谷城资源循环利用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切入点,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耦合,实现近零排放,进一步提升各园区产城融合紧密度。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壮大绿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

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积极对接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污染治理方针,推动工业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环节,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鼓励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制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严格控制能耗、物耗准入门槛。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达标、能源审计和能源清洁度检测活动。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健全高耗水行业用水限定指标和新建企业(项目)用水准入条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节水技术和产品的推广使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制定工业绿色发展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全流程绿色化改造,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示范,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园区,推动工业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实施清洁生产技改,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强重点行业环境保护,实施大气污染物削减工程,焦化、工业炉窑、煤化工、工业锅炉等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推动工业节水,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用水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为重点,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工业产业体系。加强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纺织品、废旧铅酸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合成材料等回收利用和高耗水企业的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增值利用。以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为重点,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有序促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广节材技术工艺,发展木基复合材料、生物材料、再生循环和节材型包装。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金属材料、石油等原材料的节约代用。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有序实施城区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约束作用,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促进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尊重市场规律,逐步淘汰僵尸企业,激发市场活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解过剩和淘汰落后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保证生产有序、社会稳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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