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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有关负责人就《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答记者问

2016-12-30 15:19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煤炭行业煤炭企业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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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与过去的五年规划相比,《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思路上有何新的变化?

煤炭司有关负责人:煤炭一直是我国的主体能源,从2002年到2012年,随着我国能源需求大幅增长,煤炭产量、消费量以年均2亿多吨的速度快速增长。为保障能源供应,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将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作为发展的核心任务,着力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需求增速放缓,生态环保约束不断强化,清洁能源加快发展,煤炭工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国煤炭的总量已经很大,不可能无限制增长下去。同时,行业面临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生产效率低、煤矿发展水平不均衡、企业竞争力弱等问题尚未解决,大而不强是我国煤炭工业的真实现状。因此,在我们在编制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时,在思路上有了一个明显的转变,坚持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加注重优化结构和布局,更加注重清洁高效发展,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更加注重提高竞争力,明确提出了建设集约、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由大到强历史跨越的目标。

记者:2016年以来,煤炭行业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近期部分地区又出现了煤炭供应偏紧的情况。“十三五”期间,如何处理好煤炭去产能与稳供应的关系?

煤炭司有关负责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是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上比较关注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煤炭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通过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和超能力生产、实施减量化生产等措施,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煤炭产量回落,供应过剩局面有所缓解。

2016年7月以来,随着煤炭去库存阶段的结束,以及煤炭需求阶段性增长,出现了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局部地区煤炭供应偏紧的情况。近期局部地区结构性供应紧张,是火电出力增加、冬储煤增加、公路治超和铁路结构调整,以及去产能、控产量、治理违法违规等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但要看到,在目前市场条件下,煤炭需求没有大幅度增长,前11个月煤炭消费量同比仍下降了1.6%。而灾害严重、资源枯竭、技术装备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煤矿以及30万吨/年以下落后小煤矿仍大量存在,去产能任务依然艰巨。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按照国发〔2016〕7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煤炭去产能,将化解过剩产能与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科学把握去产能的力度和节奏,做好与在建项目的有效衔接,确保煤炭稳定供应。一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二是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基础上,综合运用安全、质量、环保、能耗、技术、资源规模等政策措施,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三是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发展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低的先进产能,保障煤炭长期稳定供应。

记者:“十三五”期间,全国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煤炭司有关负责人:长期以来,受煤炭资源分布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影响,我国煤炭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东、中、西梯级开发的格局。东部地区离消费市场近,开发时间早,资源日渐枯竭,中部和东北地区开发强度大,投资效益降低,随着时间推移,煤炭开发加速西移成为必然趋势。“十三五”时期,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压缩东部、限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以大型煤炭基地为重点,统筹资源禀赋、开发强度、市场区位、环境容量、输送通道等因素,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

一是加快大基地外煤矿关闭退出。北京、吉林、江苏资源枯竭,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地矿井规模小,开采条件差,安全威胁大,加快煤矿关闭退出。青海重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从严控制煤矿建设生产。到2020年,争取把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炭产量控制在2亿吨以内。

二是降低鲁西、冀中、河南、两淮基地生产规模。这4个煤炭基地资源储量有限,地质条件复杂,煤矿开采深度大,安全生产压力大,地下煤炭资源开发与地面建设矛盾突出,重点做好资源枯竭、灾害严重煤矿退出,收缩煤炭生产规模。

三是控制蒙东(东北)、晋北、晋中、晋东、云贵、宁东基地生产规模。这6个煤炭基地开发强度大,投资效益降低,要控制生产规模,调整生产结构,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重点满足煤电一体化和煤炭深加工用煤需要。

四是有序推进陕北、神东、黄陇、新疆基地建设。陕北、神东、黄陇、新疆基地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将是今后发展重点。结合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和煤炭深加工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产能的前提下,择优安排新建项目,推进资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通过优化布局,到2020年,全国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14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的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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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有关负责人就《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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