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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五年累计值;标*为2019年值,其中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为初步数据。
三、重点任务
根据绿色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迭代升级“991”行动计划9大重点领域,着力构建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做大做强优势绿色产业,打造低碳能源体系,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健全循环经济发展机制。
(一)构建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
提升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和检测监管体系,不断提升“丽水山耕”“嘉田四季”“三衢味”“金农好好”“台九鲜”等农产品公共品牌影响力,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示范基地。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加快有机环保农药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加快建设美丽生态牧场、美丽林场、美丽渔场,促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推广桑基鱼塘、稻鱼共生等农业循环经济典型模式,促进畜(禽)、鱼、粮、菜、果、茶协同发展。优化农作物秸秆利用结构,推动畜禽粪污、林下废弃物高效利用。加强废旧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渔网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
高质量发展循环型制造业。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石化、化工、造纸、印染、电镀、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造纸、化纤、纺织七大高碳行业,加大低碳技术应用和绿色低碳产业替代,推进产业低碳转型。大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构建完善产业共生体系,促进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有序推进水泥窑、冶炼炉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污泥等,推广燃煤电厂耦合污泥处置。到2025年,全省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20%以上。
专栏1 重点行业碳达峰专项行动
坚决遏制“两高”(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发展,对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项目,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压减产能。对电力行业实行总量和单位产品碳排放控制约束,控制行业碳增量指标。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探索建立平均先进碳排放对标机制,发布重点碳排放行业和主要产品年度平均排放强度,引导平均线以下的企业对标排放。严格高耗能项目准入,对已有项目要按照先进的能效标准改造提升。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
积极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指导制定行业相关绿色标准,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以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物流,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构建完善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加强电商垃圾治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专栏2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电商与生产商合作,实现重点品类的快件原装直发。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支持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推动生产企业自觉开展包装减量化。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加大循环中转袋(箱)、绿色循环共用标准化周转箱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专业化回收设施建设。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50万个以上。
(二)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保障合理路权。大力推广“互联网+”回收利用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鼓励采用预约上门、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等方式回收废旧物资。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体,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引导废钢加工基地提标改造,规范发展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加大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创新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利用价值。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
推动再制造高质量发展。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工量刃具、专用器具等再制造水平,积极发展盾构机、航空发动机、专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强化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培育,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交易平台,建立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再制造产品的评定和推广,鼓励在售后市场应用再制造产品。推动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共性技术在再制造领域的应用。推动再制造与装备数字化转型相结合,鼓励面向大型机电装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定制化再制造服务。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航空、船舶、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支持台州建设国家级再制造产业集聚区。
(三)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决遏制地方新上石化、化纤等高耗能行业项目,严控水泥、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统筹布局大数据中心、5G网络等项目。推动电力、石油加工、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纺织印染、化纤等传统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效,加快高耗能落后企业、产能、设备的淘汰和退出。深入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动钢铁、化工等企业余热余压余能回收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积极开展能效创新引领国家试点,建立重点培育产业引领性和高耗能产业准入性能效标准体系,全省能效水平持续保持全国前列。
高标准实施节水行动。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抓好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强社区、城镇节水降损,持续推进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推动海岛地区和沿海高耗水行业优先利用海水、亚海水。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推进污水资源化,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项目预审管理,引导建设项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推动低效土地再开发再利用,推进城市、乡村、园区有机更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推动“标准地”改革扩面提升,推行新供应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供地,探索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
(四)做大做强优势绿色产业
培育绿色产业市场主体。根据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结合我省绿色产业发展基础和条件,支持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扩大国内外影响力,推动绿色产业新动能培育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整合节能环保领域地方国有资产,向主责主业企业集中,重组优化省环保集团,提升综合竞争力。在绿色产业领域力争培育10家百亿级、100家十亿级、1000家亿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技术领先、管理精细、综合服务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国际化绿色企业,带动全省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3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节能改造、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
清洁生产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园区绿色升级、无毒无害原料替代使用与危险废物治理、生产过程废气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节水和废水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废渣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制造、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海洋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能源系统高效运行。
生态环境产业: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种业及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绿色有机农业、林下种植和养殖业、森林碳汇、森林游憩和康养产业、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性运营、生态系统修复。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重点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海绵城市建设运营。
绿色服务:重点发展绿色产业咨询服务、绿色项目运营管理、绿色项目评估审计核查、绿色发展监测检测、绿色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
推进绿色产业集群发展。聚焦节能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绍兴诸暨、杭州青山湖省级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温州、湖州储能与动力电池产业基地,杭州、宁波风机整机及核心配套装备产业基地,杭州、宁波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嘉兴、义乌光伏产业装备基地,海盐核电关联产业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批集聚、创新发展的省级绿色产业特色小镇,形成环杭州湾、环太湖等一批绿色产业集群。
推动绿色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打通绿色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与市场需求等环节,组建信息共享、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产学研用一体的绿色产业发展联盟,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破解我省绿色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推广“虎哥回收”、浦江环卫一体化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区域环境托管服务新模式。加强跨领域、跨学科产业协同创新,在污水高效处理与再生利用、固废资源化、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一批集成示范项目,探索协同治理新模式。
(五)着力打造低碳能源体系
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科学推进海上风电布局建设,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打造浙北、浙东南、浙南三大沿海核电基地。有序建成单机兆瓦级海洋潮流能泊位,开展百兆瓦级海洋潮流能并网示范工程建设,带动相关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改造提升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75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41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提升电力系统清洁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开展现有火电机组调节性能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和调节能力,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电化学储能试点,探索在有条件的区域试点建设氢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健全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健全可中断、可调节负荷,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模式。加快建设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积极建设虚拟电厂、源网荷储等示范项目,提升电网设施智能化调度运行水平。
(六)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快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按照“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要求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整体水平,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加快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大力推广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标准化运维,控制废弃物处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新标准实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增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升。加强第三方机构绿色建材认证管理,提高绿色建材供给水平。大力推广装配式建造,35%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大力发展建筑光伏应用,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0%以上。加快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市场化激励机制,探索结合保险增信、信贷、债券等手段建立绿色建筑长效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湖州国家级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建设。
健全绿色交通体系。构建以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为主体的大容量快速客运系统,加快建设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推动都市区轨道交通一体化,推进城乡运输一体融合发展,提升城乡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公共领域应用,积极推进港口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公共停车场一体化建设充电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居民区按需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建成综合供能服务站800座以上、公共领域充电桩8万个以上(其中智能公用充电桩5万个以上)、自用充电桩35万个以上。大力推进“公转水”“公转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多式联运衔接水平,推进多式联运一体化运输组织全过程作业标准化、规范化。
(七)全面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着力培育绿色生活理念。深入开展全民教育,将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职工继续教育等体系,纳入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广泛推进主题宣传,不断拓展“绿色细胞”创建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全媒体绿色价值观宣教功能,把绿色生活理念纳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绿色知识和行为规范,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生态文化。
持续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再生纤维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鼓励消费者购置绿色标志产品。拓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支持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平台促进绿色消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鼓励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进一步健全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到2025年,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占同类产品的比例达到80%。
大力推广绿色行为方式。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强化公众分类意识,规范垃圾投放行为,形成由被动强制转为主动自觉的生活习惯。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有序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消费者旅行自带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推广绿色居住,减少无效照明,提倡家庭节约用水用电。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推进有条件的办公区域共建公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
专栏4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为重点,聚焦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环节,系统推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禁限一批难回收、易泄漏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推广一批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循环一批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建立健全高效回收体系,规范废塑料材料化利用,强化科技支撑,切实推动我省塑料污染治理走在前列,全力打造“重要窗口”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2021年底,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我省“治塑”工作要求;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2023年底,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可替代产品产能基本满足全省替代需求。
(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关键核心绿色技术攻关,围绕节能减碳、典型产品生态设计、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废旧手机家电自动化拆解等领域,突破一批绿色低碳循环关键共性技术及重大装备。积极推广天能废旧铅蓄电池高效回收利用绿色制造集成、纳爱斯洗涤剂全生命高效节水等国家认定的绿色技术,以及具有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绿色清洁能源技术。全力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湖州),推动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绿色技术。
强化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技术研发机构,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破解绿色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大力引进“双一流”高校、中科院等高水平科研单位来浙设立研究机构,推动重大绿色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落户。开展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示范,打造一批绿色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双创”平台等创新载体,支持湖州、衢州等地创建国家级绿色技术创新示范区。建立健全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工作机制,规范交易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推进绿色技术交易工作,营造健康活跃的技术交易氛围。
专栏5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
以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双创中心为主体,设立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技术交易为驱动力,引导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内引领性、国际影响力、全面开放的市场化绿色技术交易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九)健全循环经济发展机制
深化循环经济体制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统筹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领域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打造碳达峰、园区循环发展等应用场景,提升整体智治水平。优化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机制,以及污水、垃圾等排放和处理的差别化收费机制。以快递包装、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轮胎等为重点,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探索开展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鼓励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全面参与碳市场建设。
专栏6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
研究制定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建立涵盖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维修企业、保险公司、回收拆解企业等的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系统,强化汽车生产、进口、销售、登记、维修、保险、二手车交易、报废、关键零部件流向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建立认证配件、再制造件、回用外观件的标识制度和信息查询系统。探索开展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
健全循环经济法规标准。加快推进《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等法规修订。完善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制定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绿色制造标准。加快推动绿色设计、消费品能耗、污染物排放、绿色包装、可降解塑料、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出行等标准制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标准联盟,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发展领域的团体标准。鼓励绿色制造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协同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
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全面落实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投资补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积极发展基于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深入推进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大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力度,加快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绿色金融模式。
四、重大工程
围绕绿色循环低碳发展9大重点领域,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海水淡化示范、污水资源化示范、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绿色生活创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等九大工程。
(一)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
按照“功能布局合理、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的要求,优化园区空间格局。围绕产业链、价值链“两链”提升,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推动园区产业循环链接和绿色升级,提高资源产出率。完善园区产业共生体系,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基本实现园区各类废弃物内部循环。推动园区低碳建设和产业低碳转型,探索开展“零碳”园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园区第三方治理,建立按效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新机制。建立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先行开展试点,到2025年,推动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升级。
(二)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
合理规划建设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废品交易市场,支持打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平台,鼓励在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废旧物资便民回收点,推广智能终端回收设备。依托衢州、台州等国家级和海盐等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餐厨垃圾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构建完善区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废旧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灌溉器材、农机具、渔网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体系,推动区域性废旧农用物资集中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以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为重点,争创3-5个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共伴生矿、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等重点品种,推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大力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建设1-3个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到2025年,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产关键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研发。到2025年,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成1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定式处置工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基本形成,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五)海水淡化示范工程
在海岛地区和沿海产业园区大力推广海水淡化,加快实施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海水淡化工程(二期)、3万吨/日菜园海水淡化厂新建工程等一批海水淡化重点项目,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55万立方米/日。充分发挥杭州水处理中心、浙江大学等在膜处理方面的技术优势,推广应用海水淡化工程自主技术和装备,推进水处理领域的产学研融合,打破技术壁垒,降低海水淡化成本,确保水质达标和口感提升。
(六)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
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七)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程
以提高绿色产业规模、质量、效益为重点,以增强绿色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选择一批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推动绿色产业集聚、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打造运营服务平台、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培育形成绿色产业发展新动能。到2025年,打造吴兴经济开发区、遂昌工业园区等若干个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10个省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省绿色产业集聚度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
(八)绿色生活创建工程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2年,全省8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家庭达到绿色家庭创建要求,8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70%以上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50%以上的大型商场达到绿色商场创建要求,各设区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持续深化,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
专栏7绿色生活创建
节约型机关创建:以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为创建对象,强化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在全社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绿色家庭创建:以广大城乡家庭为创建对象,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主题实践和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
绿色学校创建:以大中小学作为创建对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基础建设,建设节能环保校园,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绿色社区创建:以广大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打造绿色宜居宜业空间,推广“未来社区”建设。
绿色出行创建:以主要地级市为创建对象,积极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城市交通服务、管理水平,提高公共交通供给能力,优化交通信息引导,规范交通新业态融合发展。
绿色商场创建:以大中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为创建对象,建立绿色管理制度,提升商场设施设备绿色化水平,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开展绿色回收,实施放心消费政策。
绿色建筑创建:以城镇建筑为创建对象,结合城市有机更新、“未来社区”建设,逐步提高城镇建筑中绿色建筑比重,逐步推广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
(九)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
围绕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聚力突破一批绿色低碳循环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装备,重点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产业低碳转型等技术装备。开发基于物联网与大数据的智能型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污染物末端治理相融合的综合利用装备。在废旧新能源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金属等再生资源领域开发智能化拆解、精细分选及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加快开发废塑料、废橡胶的改性改质技术,以及废脱销催化剂、废动力电池、废太阳能板的无害化、资源化、成套化处理利用技术装备。着力突破零碳电力、零碳非电能源、零碳工业流程重塑、CCUS碳汇与负排放技术、零碳优化集成体系等绿色低碳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技术创新集成示范,推动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级循环经济发展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省级部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有关省级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各设区市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强化监测评估
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产业发展、碳达峰、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监测评估制度。探索优化绿色发展统计核算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将其作为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跟踪统计监测,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三)强化行业监管
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和我省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
(四)强化开放合作
按照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依托“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平台,加强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绿色金融与投资、绿色技术创新等方面交流合作,务实推进项目合作。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推动与沪苏皖在绿色发展上互促互补共赢,在一体化进程中补齐短板、强化优势。加强与海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形成链接全球的合作网络体系。
(五)强化全民参与
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大力传播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积极作用,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理念,从消费环节倒逼生产方式改变,为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绿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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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助力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x2014;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系统部署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着力全面纵深推进煤电转型升级,筑牢煤电兜底保障功能,对于煤电产业发展和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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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号文件就市场体系、结算机制、政策协同三方面为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136号文件以“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为总体思路,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截至20
近期,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红河电厂扩建项目220千伏吉安变电站工作现场,一个人形机器人先对隔离开关机构箱接地螺栓进行紧固,随后又通过高空作业平台车,完成了引流线间隔棒安装作业。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公司介绍,这是该公司首次将人形机器人应用于基建施工作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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