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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
1.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完善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推进桃浦、南大、吴淞、吴泾、高桥石化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加快推进金山二工区、星火开发区环境整治和转型升级。基本完成规划保留工业区外化工企业布局调整。
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加快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减少自主炼焦,推进炼焦、烧结等前端高污染工序减量调整。废钢比力争达到15%以上。严格控制石化产业规模,推进杭州湾石化产业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调整对象由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项目进一步转向低技能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企业,重点推进化工、涉重金属、一般制造业等行业布局调整。聚焦低效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引导资源高效优配。
工业领域绿色升级。以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改造升级。深化园区循环化补链改造,利用新技术助推绿色制造业发展,实现现有循环化园区的提质升级,引导创建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推广船舶、汽车等大型涂装行业低挥发性产品替代或减量化技术。到2025年,推动45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成5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到2025年,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比例达到70%,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到30%以上。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10万亩蔬菜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基地和2万亩蔬菜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集中打造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示范镇、100个示范基地。探索在不同类型生产主体之间形成互惠互利、协同发展的模式,建立生态循环农业工作长效机制。鼓励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试点生态循环模式,建设12个美丽生态牧场,建设100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比重达到80%。
大力推动节能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建设低碳环保科创功能性平台,建设一批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节能环保产业园。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承担国家和地方的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做大做强一批节能低碳环保企业。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新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环保等项目建设。
2.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业用煤,确保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情况下,合理保持公用电厂用煤稳定,积极推动公用亚临界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有序推进市内燃机调峰电源建设。结合高桥石化调整,关停高化自备电厂。对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按照煤电机组不超过三分之二实施清洁化改造,保留的煤电机组实施“三改联动”(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具备条件的实施供热改造)或等容量替代。大力推进公用燃煤电厂省间发电权交易,开展自备电厂控煤压量后的电能替代交易。积极争取提高外来低碳电消纳,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区域内清洁能源发电和区域外输电满足。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20年下降幅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30%左右。
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和沪苏、沪浙省际管网互联互通,形成国际国内、海上陆上、现货长协的多气源联保联供格局。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进一步发展太阳能、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加快开发建设奉贤、南汇、金山海上风电基地,探索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推进陆上风电建设,进一步扩大风电装机规模。实施“光伏+”专项工程,重点依托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产业园区等,实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积极推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模式,发展氢能产业集群。
提升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效率。完善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健全能源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到2025年,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推广绿色公路、绿色港口全生命周期建设,进一步促进交通建设装配式工艺发展,逐步建立交通绿色设计标准体系。
3.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城市客运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到2025年,中心城公交出行比重达到45%以上,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持续发展绿色货运,积极推动货运向公转铁、公转水方式发展,提升铁路、水路货运比重。在上海港港区等区域,开展近零排放或低碳排放试点,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深化集疏运结构调整和站点布局优化,鼓励沿江港航资源整合,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不低于52%。积极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和快捷高效的现代化航运集疏运体系。
移动源能源结构调整。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明显提升。积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车应用,建成运行70座以上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达到万辆级规模以上。加大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力度。
4.践行绿色低碳简约生活
绿色低碳建筑。不断提升建筑能效等级,推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完善低能耗建筑体系、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持续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设。进一步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和既有城区绿色更新实践。
绿色产品消费。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在政府采购中,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的应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绿色生活创建。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健全绿色生活创建政策措施。鼓励开设节能超市等,完善销售网络,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
宁静生活环境。修订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加强噪声达标区管理,提升监控技术水平。以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为重点,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与执法力度,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倡导公民参与噪声环境管理。
5.高标准建设绿色发展新高地
打造新城建设运行新模式。将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和南汇新城建设成为“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的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全面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行模式,新建城区全部执行绿色生态城区标准,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升既有建筑能效。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分布式供应模式。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十四五”期末,新城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0%。到2025年,新城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位于全市前列。率先确立绿色低碳、数字智慧、安全韧性的空间治理模式,新城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推进清洁生产、绿色产品和绿色消费,逐步形成绿色产业健康发展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太浦河清水绿廊,提升水域生态服务功能。打造一体化生态空间格局,整体规划设计示范区生态廊道体系,重点打造东太湖到黄浦江的绿廊。统筹区域湿地资源,建设“蓝色珠链”,以青浦区为中心,适时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在先行启动区开展近零碳试点示范,到2025年,努力实现PM2.5达标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高标准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滚动实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推进实施一批生态保育、生态管控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健全打击非法捕捞长效机制,保护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口水域生态环境,努力恢复河口滩涂的生物多样性。坚持世界级生态岛的理念和标准,推进“海上花岛”建设。建设千亩花卉产业园,打造花卉研发、生产和销售全产业链,带动全岛生态产业转型和功能提升。大力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推广无化肥、无农药农产品,打造更多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高起点打造临港新片区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标杆。打造高质量、一体化、可持续生态环境体系,全力建设花园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低碳城市、韧性城市。优化绿林水为网架的生态格局,建设8公里景观带,实施南岛景观绿地改造。加快建设星空之境海绵公园、顶科社区公园、赤风港湿地公园,依托水系海岸,建设慢行绿道网络。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5%。打造亲水美丽的海绵城市,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滴水湖高品质风景区建设。强化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企业绿色供应链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工厂和循环化园区。建设生活源固废集运利用综合体。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优化污水处理系统格局,提升重点产业污染物排放治理技术。建立低碳交通网络,形成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和示范应用高地。
6.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体系建设
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同步谋划远期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细化重点行业和区域碳达峰方案和举措,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和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确定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行动计划。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监管。统筹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完善碳排放管理工作机制、统计核算、目标考核等,制定碳排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优化低碳产品等评价、标识和认证制度。
健全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的重点企业配额分配、碳排放核查等工作,并加强规范管理。深化碳交易试点,引导培育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服务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开展碳普惠工作,推进碳普惠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继续做好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示范机构等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低碳试点范围。持续推进近零排放项目试点,强化零碳建筑、零碳园区等示范引领作用。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支持火电、化工、钢铁等行业开展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积极推进电力设备制造、半导体制造等重点行业含氟温室气体减量化试点,加强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利用,控制秸秆还田过程中甲烷的排放。加强林地、湿地等碳汇体系建设。
长三角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低碳试点示范、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合作,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试点等工作。搭建低碳产业交流平台,积极探索低碳技术合作创新机制,培育具备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低碳服务品牌企业。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水环境综合治理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原水系统安全保障。落实太湖水资源调度方案和长江口咸潮应对工作预案,优化流域应急调度机制。加快饮用水水源连通及有关原水工程建设,建设黄浦江上游水源(金泽)取水泵站及预处理设施。推进青草沙-陈行原水系统连通工程建设,先期建设原水西环线南段工程。结合临港水厂新建工程,配套建设原水支线工程。
水源地环境监管。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要求,完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持续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太浦河水源地与上游的联动共保,完善太浦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2)提升污水处理系统能力和水平
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实施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泰和污水处理厂二期、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启动郊区14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统筹污水厂污泥、河道淤泥、通沟污泥工程设施建设,推进煤电基地污泥掺烧。开展泰和、竹园四期污泥干化工程及白龙港片区干化焚烧设施建设,建成浦东新区、嘉定区等污泥独立焚烧设施。到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
市政管网建设和运维。启动新一轮排水系统建设工程,完成苏州河深隧试验段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完成南干线改造工程,实施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和竹园-石洞口污水连通管工程,推进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工程建设,增强污水片区输送保障能力和系统安全性。推进污水二三级管网新建工程及污水泵站新建、改扩建工程,增强地区污水收集能力,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全面开展排水设施排查,健全管道、泵站等排水设施周期性检测制度,加大老龄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加强排水系统智能化管理,推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运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续建与新建项目,逐步推进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着力防控城乡面源污染
初雨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建成桃浦、长桥、龙华、天山、曲阳和泗塘等6个中心城区初期雨水调蓄项目,实现周边24个分流制排水系统初雨调蓄。建立雨污混接问题预防、发现和处置的动态机制。
海绵城市建设。临港新片区海绵城市建设实行全域管控,在五大新城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北外滩地区、黄浦江苏州河两岸、桃浦科创智慧城、南大地区、吴淞创新城等区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动16个市级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到2025年,40%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功能,增加雨水调蓄模块,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划定本市养殖水域滩涂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做好分区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尾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到2025年,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结合高标准农田、菜田建设,率先在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区以及生态敏感区,先行先试生态沟渠、暴雨塘等农田径流污染物生态拦截技术,逐步建立各类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监管体系。全面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双替代行动。推广新型水肥一体化等节肥、节药、节水装备,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区以及高效植保示范点。到2025年,农田化肥和农药总施用量分别下降9%和10%。
(4)加强河湖治理和生态修复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长江入河排污口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建成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
水生态保护修复。在水源涵养区,采取人工林、草建设相结合的保护措施,提高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建设重要河湖生态缓冲带,开展景观植被种植、河湖滨小型湿地建设以及河湖岸线清理复绿等工作。持续推进淀山湖等湖库富营养化治理,实施主要河湖氮磷总量控制。以街镇为单元,开展集中连片区域化治理,建设5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打造“幸福河”样板,逐步恢复景观生态服务功能。有序实施通江达海的骨干河道新开或疏通工程。开展全市重要河湖健康评价,基本实现骨干河道和主要湖泊健康评价全覆盖。
长三角区域跨界水体共保联治。继续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联合河湖长制,落实太浦河、淀山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共同提升跨界水体环境质量。
2.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1)持续深化VOCs污染防治
重点行业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按照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目标要求,制定VOCs控制目标。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倍量削减或减量替代。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以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加强船舶造修、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等领域低VOCs产品的研发。鼓励采购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
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到2022年,完成石化等六大领域24个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
管控无组织排放。以含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等五类排放源为重点,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管控无组织排放。
加强精细化管理。研究明确VOCs控制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名录清单,并制定管控方案。健全化工行业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立重点化工园区VOCs源谱和精细化排放清单,将主要污染排放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VOCs重点企业率先探索开展用能监控。
(2)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控力度
车(机械)优化升级和油品管控。提高在用柴油车检测标准,推进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改造达标和淘汰。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
机动车污染监控。健全协调机制,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移动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主要车(机)型的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全面落实排放检验和强制维护制度,研究提前实施更为严格的在用车排放检验标准。全面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
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管控。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研究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0.1%m/m燃油的可行性,推进船舶氮氧化物(NOx)排放控制区建设。控制内河港口码头总量,适度控制内河港口码头发展规模。严格执行船舶新环保标准,改造现有非达标船舶,对改造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实施限期淘汰。推进港作船等船舶结构调整,探索提前淘汰单壳油轮。开展内河码头岸电和机场桥载电源建设,研究制定内河船舶靠泊和民用航空器靠桥使用辅助电源的管理规范。黄浦江轮渡、游览船和公务船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新增环卫、客渡、港作等内河船舶更换纯电动或LNG能源。加大B5生物柴油的推广应用力度,研究B10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应用可行性,鼓励B10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混合燃料在内河船舶上使用。研究制定在用内河船舶烟度排放标准,加强燃油质量执法检查。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止区措施,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排放标准的机械。对港口、机场和重点企业等场内机械,鼓励56kW以下中小功率机械通过“油改电”替代更新,加快推进港口作业机械和机场地勤设备“油改气”或改用其他清洁能源。对56kW以上的国二、国三排放标准的机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制定技术规范,研究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检措施。
(3)持续推进面源治理
扬尘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扬尘在线监测,加大对数据超标和安装不规范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文明施工标准和拆除作业规范,加强预湿和喷淋抑尘措施和施工现场封闭措施,严格约束线性工程的标段控制。修缮现场实施封闭式作业,加强对修缮工程的过程管控。
社会源排放综合治理。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到2022年,完成储油库底部装油方式改造,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新建原油、汽油(类似汽油)、煤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线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新建150总吨以上的国内航行游船应当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完成汽修行业提标整治,实现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升级改造。强化油烟气治理日常监管,城市化地区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加强饮食服务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和集约化管理。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生活日用品。
农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开展重点农业源臭气和氨排放防控技术研究,实施畜禽养殖氨排放监测监控,逐步推广种植业氨减排技术。到2025年,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氨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力争达到80%。
(4)加强长三角大气联防联控
深入开展长三角区域立法、规划、标准、政策、执法等领域的协同合作,深化大气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以机动车污染排放异地协同监管、长三角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和低挥发性产品应用推广等为重点,加强区域联合执法。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完善跨区域大气污染应急预警机制。
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1)农用地污染风险防控
污染源头预防。加强受污染农用地周边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善农业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健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和处置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投入品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
农用地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严格落实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逐步建立受污染农用地风险管控技术体系。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开垦为耕地的,建立完善土壤风险管控的多部门协调机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管理。督促土壤污染重点企业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拆除活动备案等法定义务,定期监测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完善信息共享和公众监督机制。
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完善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用地历史信息管理,强化遗留场地、暂不开发利用场地的管理和风险防控。
污染土壤治理修复。以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修复,探索应用生态型治理修复技术。在涉深基坑工业污染地块试点“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深入研究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
(3)地下水污染防控
地下水环境监测。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优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环境联动监测网络,分类监测地下水环境,试点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在线监测。开展工业园区(以化工为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实施必要的地下水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后期环境监管。对废弃取水井进行排查登记,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实施分类管理。
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构建区域—场地、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协同监测、综合监管、协同防治体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类管理体系。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联合管控,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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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一辆49吨级氢能重卡在加注约70公斤氢气后,缓缓驶出加氢站,前往镇海炼化2号立体库装载聚烯烃产品,车辆仪表实时显示,续航里程可达700公里。当日,宁波市住建局在镇海炼化现场颁发浙江省第一本加氢站经营许可证,镇海炼化加氢站正式启动对外运营镇海炼化加氢站占地约20亩,由加氢站和供氢母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19日,河南郑州航空港公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油加气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加油加气加氢站布点设置影响因素分析,同时依托航空港区站点需求预测,结合现状加油加气站的分布情况,对航空港区加油加气加氢站进行规划布局。规划至2035年
6月19日至20日,由浙江大学牵头,兰石重装等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加氢站用储氢压力容器》审查工作会议在兰石重装召开。浙江大学郑津洋院士(线上参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任陈志伟、兰石重装总工程师乔小丽等标准起草工作组专家出席会议。中国特检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26日,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启动仪式在佛山举行。清能股份、清极能源、飞驰汽车、昇辉新能源及其他14家企业作为首批参与企业,与华南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签署了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友城新能源、氢华科技签署了首批百台氢车订单协议。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2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从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为期18个月。到2024年底前,投入运营500辆4.5吨和1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初步形成广湛高速沿线与珠三角地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推动道滘东发油氢合建站(中石化道滘加氢站)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19日,河南郑州航空港公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油加气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加油加气加氢站布点设置影响因素分析,同时依托航空港区站点需求预测,结合现状加油加气站的分布情况,对航空港区加油加气加氢站进行规划布局。规划至2035年
自2021年8月及2021年12月国家五部委先后批复京津冀、广东、上海、河南、河北五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以来,时至今日各城市群均已迈入示范期的第三个年头。示范城市群政策虽未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给与直接的补贴或者奖励,但加氢站作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主要示范地区在示范期初期基本配套出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燃料电池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锡政办发〔2023〕43号)、《无锡市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6月14日,中汽协会发布2024年5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024年5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400辆,同比分别下降46.5%和增长5.2%。1-5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0.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3.8%和4.3%。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4万辆和95.5万辆,同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4日,上海市经信委官网发布“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图、2023年分配结果”。本次公示的补贴资金包含燃料电车整车、燃料电池车示范运营、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燃料电池公交示范应用、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以及示范应用支撑服务七大领域,补贴资金总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12,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科技”)与i-CATS大学在砂捞越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将继续加强促进和发展学术和研究合作,充分利用飞驰科技现有的基础设施、研究及制造平台进行一系列实践性的学习及研究,开展氢能及用于氢生产和利用的相关技术领域的培训和教育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4月,国家和地方9省市共发布12项氢能文件。其中,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布又新增两地,分别为河南郑州和浙江湖州,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发文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四川成都的政策中指出在成都市范围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7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海南省第一批(2023—2024年)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名单,共有6个项目入围。据悉,海南省将对入围6个项目将采取“赛马制”方式对优先达到第一阶段车辆推广任务的4个项目纳入本批次支持范围,其他按要求完成的项目递补至下一批次示范应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支持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更新替代。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范围内,支持重型卡车(吨位31吨以上、系统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4日,上海市经信委官网发布“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图、2023年分配结果”。本次公示的补贴资金包含燃料电车整车、燃料电池车示范运营、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燃料电池公交示范应用、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以及示范应用支撑服务七大领域,补贴资金总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12日,上海市发改委对关于加快氢能布局,助力上海市绿色低碳转型的提案”进行答复,指出:下一步,将积极借鉴关于“制度环境层面率先赋予竞跑空间”“技术层面抢占国际氢能科创高地”“产业链层面突出优势,形成输出和引领力量”等建议,会同本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机制保障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上海市发改委针对“关于推动氢能技术和装备创新,加快长三角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做出答复。详情如下: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鲁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氢能技术和装备创新,加快长三角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建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28日,上海市发改委对“关于聚焦氢能产业未来发展,解决氢能规模化应用若干瓶颈问题的提案”进行了回复。原文如下: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742号提案的答复颜丽园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聚焦氢能产业未来发展,解决氢能规模化应用若干瓶颈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公布2023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拟支持单位名单,其中包括捷氢科技、重塑能源、航天氢能等11家企业。详情如下:2023年度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拟支持单位公示为做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24日上午,上海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民革上海市委会副主委李国华代表市委会作题为《强化上海创新引领功能,以氢能布局抢占“绿色未来”发展先机》的发言。此次大会发言来自2023年民革市委会重点课题转化,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氢能立法亟需突破,安全用氢技术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22日起,由上海闵行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行客运”)运营的浦江13路、浦江10路B线、闵行11路(区间)全线升级为氢能源车型,这也是闵行首批投入运营的氢能源公交线路。闵行客运车辆管理部经理黄楠告诉记者:“以前纯电动车在极寒天气的情况下,充电有一个预热的过程,可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23日,2024年上海两会召开之际,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华在提交给大会的《关于加快推动上海市氢基能源创新发展的议案》中指出,在全球低碳化发展趋势下,国际航运巨头正大力推进绿色甲醇的燃料替代,上海港具备开展绿色甲醇燃料加注的优质条件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1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试点单位包括21个城市、43家产业园区。在产业园区名单中,“嘉定氢能港”位列其中。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29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为做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日前,嘉定氢能重点企业上海捷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风氢扬氢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新款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在嘉定下线,将应用于重卡物流场景。据悉,此次发布的新款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为132千瓦,首次将捷氢科技的金属双极板电堆集成其中,同时依托风氢扬科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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