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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加氢站70座以上 燃料电池汽车达到万辆级规模 上海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1-08-24 14:26来源:北极星氢能网关键词: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上海氢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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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和沪苏、沪浙省际管网互联互通,形成国际国内、海上陆上、现货长协的多气源联保联供格局。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进一步发展太阳能、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加快开发建设奉贤、南汇、金山海上风电基地,探索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推进陆上风电建设,进一步扩大风电装机规模。实施“光伏+”专项工程,重点依托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产业园区等,实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积极推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模式,发展氢能产业集群。

移动源能源结构调整。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明显提升。积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车应用,建成运行70座以上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达到万辆级规模以上。加大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力度。

原文如下: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效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蓝天保卫战方面,全面取消分散燃煤,完成中小燃气(油)锅炉的提标改造,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3262家。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上海港率先实施船舶低排放控制措施。高污染车辆淘汰、新能源车推广、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等走在全国前列。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完成水源保护区排污口调整。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市河湖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和类别划定,在全国率先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完成南大、桃浦等重点区域土壤修复试点。垃圾分类攻坚战方面,率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方面,全面完成“五违四必”重点区域整治任务,“五违”集中成片区域基本消除。完成两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完成31座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和17座污水厂新扩建工程,总处理能力达到840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7%左右,污泥设施规模突破1000吨干基/日。完成1700余个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54座雨水泵站截流改造,完成2.1万余处雨污混接改造。实施40.9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8%。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和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7万吨/日,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4.2万吨/日。危废焚烧规模达到36.5万吨/年。黄浦江两岸45公里公共空间基本贯通开放,7个郊野公园先后建成开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49%。

(三)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守牢生态资源环境底线。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66.8平方公里。坚决淘汰“三高”落后产能,累计完成市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5908项,产业结构成片调整重点区域51个,实现铁合金、平板玻璃、皮革鞣制全行业退出。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比重从37%下降到31%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7.6%。推广新能源汽车42.4万辆,集装箱铁海联运达到26.79万标准箱。推广绿色建筑总面积2.33亿平方米、装配式建筑1.5亿平方米。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绿色认证率达到2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

(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完善

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领导。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修订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排水与污水处理等6项地方性法规和建筑垃圾处理等市政府规章,发布9项地方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完成环境税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控。

(五)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68.1%、38.1%、46%和25.1%,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7.2%,较2015年上升11.6个百分点。地表水主要水体水质稳定改善,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5%,较2015年提高71.4个百分点;优Ⅲ类断面占比74.1%,较2015年上升59.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发展形势

1.环境污染防治进入新阶段。PM2.5、富营养化等传统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臭氧(O3)、持久性有机物、环境激素等新型环境风险逐步凸显,碳达峰、碳中和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环境问题将处于新老交织、多领域化的复杂阶段,需要在强化源头防控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上下更大力气。

2.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长江大保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以及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都要求上海在率先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创新污染治理技术、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等各方面继续取得新的突破。

(二)主要问题

1.生态环境质量与目标定位还有差距。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征明显,大气主要污染物因子处于临界超标水平。部分河道在雨季还存在局部性、间歇性水质反复,河湖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消黑除劣后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仍然存在。在超大城市生态资源不足的现状条件下,城市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亟需提升。

2.结构性污染矛盾较为突出。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低碳转型任重道远。能源消费总量持续走高,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耗总量的难度加大。传统产业占比依然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持高位水平。交通需求刚性增长,全市移动源污染物排放贡献占比持续走高。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中可能面临的环境挑战需尽早谋划应对。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存在短板。污水处理能力尚未匹配初期雨水治理要求,排水管网老化、地下水渗漏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尚未有效处理,通沟污泥、河道疏浚底泥等处置能力有待提升。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等仍将持续增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统一规划与布局尚未形成。

4.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需进一步夯实,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环境治理体系有待加快构建完善。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谱写建设美丽上海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强化源头防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系统思维,整体保护。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统筹生态环境各要素、各领域,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提升环境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精准发力、科学施治、依法推动。

——区域协同,共保联治。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快探索区域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机制、新路径。

——改革创新、多元共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让绿色成为上海城市发展最动人的底色,成为人民城市最温暖的亮色,为早日建成令人向往的生态之城和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上海奠定扎实基础。

2.具体指标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到2025年,大气六项常规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其中,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好于Ⅲ类,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基本达标,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稳定在14%左右。

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维持50%以上,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相关要求,碳排放总量提前实现达峰,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并完成国家要求,农田化肥施用量和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9%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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