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产业政策正文

云南:合理建设先进煤电 到“十四五”末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34%左右

2022-04-28 10:20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十四五能源规划煤电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三节 优化产业结构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镀、制革、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全面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各类开发区整合提升,依法依规推动工业企业入园入区发展,提高各类开发区聚集水平,深入推进各类开发区循环化改造。

推动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钢铁、水泥熟料、烧结砖瓦、电解铝、电解锰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淘汰小淀粉、小制糖、小屠宰及肉类加工、小磷肥、小磷矿企业。巩固实施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行业搬迁、关停淘汰、转型升级成效。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加快推进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准入。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发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企业、绿色示范工厂、绿色示范园区。

壮大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产业。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加大绿色环保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中小企业。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建立健全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监督体系。对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传统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高清洁生产对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度。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能源效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第四节 优化能源结构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先立后破,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到“十四五”末,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34%左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建设大江干流大型水电项目,持续打造金沙江、澜沧江两大国家清洁能源基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国家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快全省油气管道建设,推进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6%以上。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继续有序淘汰落后煤电,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支撑。按照“产能置换、减油增化”等原则,科学谋划炼化一体化项目。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

第五节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形成部分州(市)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的格局。加快干线铁路建设和改造,实施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改造扩能。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支持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到2025年,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推动车船升级优化。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快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充(换)电桩布局,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开展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建设绿色港口。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各地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推动在昆明探索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加快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

专栏1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1.工业绿色升级工程。实施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862”战略。推动烟草、有色、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开展产业园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遴选和创建,推动有条件的各类开发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国家绿色园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加大环保技术和装备应用力度,针对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推进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西南铜业分公司、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搬迁或关闭。

2.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推动大江大河水电科学合理开发,继续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3.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工程。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公交、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者替换的车辆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船舶LNG加注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动柴油机清洁化,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船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执行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第四章 深化“三水”统筹,全面改善

水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地上地下、水岸统筹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以水生态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第一节 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强化用水强度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考核。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选择重点流域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试点,增加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修复,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强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持续消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对重点流域设置总磷、总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

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以傍河型地下水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选择昆明、文山等地典型断面开展试点工作。

统筹推进“保好水”“治差水”。稳步提升优良水体比例,以长江、珠江干流、西南诸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为“保好水”重点,加强沿江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沿江近岸村镇截污治污体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确保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至92.1%。以澜沧江流域“西洱河—四级坝”、长江流域“菜园河—木果甸村”、珠江流域“星云湖湖心”“杞麓湖湖心”等断面为重点,持续深化污染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并重,补齐城镇截污治污短板,推进尾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实施生态补水等措施,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及整治,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专栏2 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

1.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试点工程。对滇池、洱海、抚仙湖、金沙江干流、赤水河“三湖两河”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

2.全面消除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重点推进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丽江市、临沧市等8个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26个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查,建立治理清单,实施综合整治,基本消除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第二节 持续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退、减、调、治、管”多管齐下,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

强化湖泊流域空间管控,切实减轻湖泊压力。以保护为前提,以绿色为基底,流域空间开发利用服从湖泊生态功能需要,科学划分湖泊保护与利用空间,制定管控措施,把湖泊水体及岸带、主要入湖河流、湖滨生态缓冲带、主要入湖河道生态缓冲带、水源涵养区等对湖泊生态功能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严格保护起来。城镇开发边界确定应服从湖泊保护需要,远湖布局、离湖发展,根据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原则,科学确定城镇开发边界。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为前提,科学测算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确定流域人口和城镇建设规模。逐步降低流域用水总量,加大流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有效管控流域农业用水量,提升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大力推行绿色农业,把九湖流域建设成为云南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制定大水大肥大药农作物负面清单,增加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面积。推进流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降低蔬菜复种指数,继续推进流域农田休耕轮作。大力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健康养老、农业+文化传承等新业态。

深入实施系统治理,全面加强综合管理。因湖施策,系统实施环湖截污治污、入湖河道整治、流域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提升、供水替代、生态补水等工程。加大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完善管网配套,加快补齐九湖流域“两污”治理短板,强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制定环湖截污治污总体方案,推进截污治污工程,实施已建工程提质增效,实现环湖城镇截污治污全覆盖。防范湖泊内源污染风险,开展浅水型湖泊内源污染治理工程示范。实施重点湖泊流域生态补水、清污分流工程,打造入湖河流清水通道,构建流域健康水循环体系。强化入湖河流劣Ⅴ类水体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主要入湖河流脱劣提升,全面消除劣Ⅴ类河道。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湖,完善出台各湖泊保护条例及配套办法,制定并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及“一湖一策”行动方案。加快智慧湖泊建设,实现湖泊管护精准化、科学化、高效化。加强湖泊基础调查与研究,开展九湖保护治理“卡脖子”突出问题科技攻关。健全湖泊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强湖泊监管力度。

专栏3 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程

1.农业面源治理工程。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开展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农田—库塘复合生态系统,建立农田径流拦截净化、调蓄回用的治理模式,构建农田退水综合回用循环体系。

2.城镇“两污”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九湖流域城市建成区雨污管网收集系统。开展流域内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制。

3.截污治污体系完善工程。加快环湖截污治污提质增效工程,开展截污管网、河道沟渠、湿地塘库等排查,实施管网破损、污水冒井、湿地塘库和河道沟渠水系不畅等整治,开展雨水冲击性污染负荷防控。

4.健康水循环体系构建工程。从流域层面实施清污分流,打造主要入湖河流清水通道,实施清水入湖生态补水工程。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循环利用工程,打造污水通道、库塘、湿地、调蓄带循环利用系统。

5.入湖河流脱劣提升工程。强化入湖河流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对主要入湖河流中Ⅴ类、劣Ⅴ类河流实施脱劣提升工程,劣Ⅴ类水体的河流实现消劣,Ⅴ类水质的河流稳步提升。

6.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恢复水生生态,提升生物多样性。实施主要入湖河流河滨缓冲带建设工程,建设生态堤岸、河口湿地生态系统。

第三节 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深入推进金沙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保障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实施好金沙江“十年禁渔”,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严控岸线开发利用,强化自然岸线保护。深化沿江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扩)建化工园区,严禁接收转移的污染产业、企业。持续推进“三磷”综合整治,加强涉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治。全力推进赤水河(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六大行动”,打造长江上游最美河流。

深入推进珠江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不达标水体水环境质量,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促进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以涉磷企业为重点,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以泸江、大屯海、倘甸双河、南盘江干流柴石滩以上等涉重工业集中片区为重点,持续推进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优化水资源利用,加强流域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落实,确保北盘江、曲江、泸江、甸溪河、黄泥河等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

强化西南诸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并举。按照“干流保护为主,支流重点防治”的思路确保西南诸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稳中有升,支流重污染水体彻底消劣。完成重点断面流域综合整治,加快补齐沿边地区截污治污短板。加强澜沧江、红河干流梯级水电工程调度,确保西南诸河流域重点干支流达到生态流量保障需求。全面开展澜沧江、怒江、独龙江水生态本底调查与生物完整性评估,因地制宜实施水生生境保护修复,试点开展土著鱼恢复工程。健全跨国界水体风险防范体系,强化滇缅、滇老、滇越沿边发展区的跨境河流的水环境风险防范。

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差异化治理。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开展重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事项流域会商。强化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协调,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州、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十四五能源规划查看更多>煤电查看更多>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