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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和煤层气综合利用

2022-08-10 17:19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炭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燃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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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制度,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弃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周边土壤环境监管。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深化防控交通噪声,优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和交通干线、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持续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的工业噪声污染源治理,减少城市建成区工业噪声扰民问题。严格控制生活噪声影响,巩固和深化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倡导简约适度、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1.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科学预测化石能源消耗规模,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控燃煤发电机组增长速度,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等未达标准的设备,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和煤层气综合利用,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及结构占比持续下降。开展非化石能源和非碳能源替代方案研究,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因地制宜布局风电场、地热能、农林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发电和水源热泵项目,推广氢燃料、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替代能源。加强区域协同,推进川渝电网一体化发展,扩大三峡水电站及川黔等地入渝电力规模,构建区域能源协调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制定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则,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山城步道和绿道,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改造提升城市步行街。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步行等出行方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九、提升城市人文品质,彰显多元文化内涵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等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创新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重庆人文精神,全面增强重庆人文魅力与城市吸引力。

(一)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按照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要求,注重历史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完善保护体系,加强保护修缮,推进活化利用,融入城乡建设,让优秀历史文化活在当下、服务当代、富有生命力。

1.加强系统保护。准确把握新时代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内涵,多维度展示弘扬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移民文化,不断充实重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增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传统风貌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依存的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各级各类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加强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保护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及时加固修缮,消除安全隐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发挥其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3.融入城市建设。坚持“留改拆增”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稳妥推进城市更新,逐步降低老城区建设密度和强度,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工业、仓储物流、区域性批发市场等城市功能。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强多种形式应急力量建设,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各类保护对象及周边地区建设活动管控,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鼓励继承创新,彰显城市特色。(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培育重庆人文精神,让文化融入城市建设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1.健全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完善公共文化阵地网络,规划建设一批重大文化设施,推动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建设、功能提升,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新文化设施供给,优化图书馆、文化馆、书店、影剧院等设施布局,倡导全民阅读和艺术普及,提升城市的“书香气”“文化范”。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推动区县公共博物馆全覆盖。注重在建筑、街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中注入文化艺术元素,提升设计品位。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加强重庆城市文化总体策划,实施重庆文化形象推广计划,推出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大事件。立足重庆特有的自然山水人文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打造包括山城公园、山城崖壁、山城洞天、山城步道、山城阳台、山城交通、山城夜景、山城之窗、山城记忆等山城特色品牌,培育江城绿岛、江城峡泉、江城绿岸、江城半岛、江城湾区、江城桥都、江城夜游、江城人家、江城印象等江城特色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产业、融入现代生活。建设长江文化艺术湾区、长嘉汇演艺聚集区,推出一批音乐、舞蹈等演艺精品剧目和演艺文化品牌。加强和规范城市地名管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3.弘扬重庆人文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坚韧顽强、开放包容、豪爽耿直”为主线、主题和主调,培育新时代重庆人文精神。依托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和红岩精神,提升创作能力,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推动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各种文艺形态蓬勃发展,不断丰富市内书籍、报刊、网络、影视等文化宣传内容,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精美的精神食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繁荣发展文化产业。以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1.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领先、富有创意,开放共融、创新活跃,具有重庆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演艺、动漫游戏、数字影音、数字媒体、新型阅读、时尚娱乐、创意设计、当代艺术、工艺美术、文化用品装备等文化产业重点领域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协同创新,优化升级文化产品供给,形成特色化、创新化、规模化文化产品供给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原则,深度挖掘人文资源,把文化元素植入景区景点,融入城市街区,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要素转化为旅游产品。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人文场馆、老旧厂房等拓展文化空间,开展文化旅游,做大做强文创产业。通过规划、建设、经营植入新兴业态,培育发展富有地域文化特色、蕴含本地文化元素、彰显传统文化精髓的文化旅游精品,形成体现重庆特色的文旅融合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推动文化产业融入城市发展。发掘城市文化资源,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将美学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山水人文城市。以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为抓手升级迭代商圈、商业街、商业体和夜市,面向国际市场打造一批优质演艺、会展、艺术品、工艺美术、数字体验和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化与时尚深度融合,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商业价值,鼓励打造一批优质文化内容与服饰、餐饮、康体、社交等业态深度融合的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地。(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十、提升城市韧性水平,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城市建设和防灾减灾,增强基础设施韧性,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应急能力,有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坚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多轮驱动、注重效益,准确把握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安全韧性为前提,把韧性要求融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抓紧谋划推进一批引领性、牵引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加强水利、通信、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下设施“里子”,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

1.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提升“水利网”,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基本建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投用巴南观景口、南川金佛山大型水库。抢抓国家“150”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机遇,推动100座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快城乡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提质增效,抓紧推进长征渠引水工程、渝南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前期工作。建设提升“通信网”,推进5G、千兆宽带等基础网络建设,打造一批产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成渝节点,统筹布局大型云计算和边缘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提升“能源网”,重点打造“疆、川、藏”电入渝通道和川气入渝通道,完善电力储能、成品油储运、储气、储煤设施,构建灵活高效的能源储备调峰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网”,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民防空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紧密结合和军民兼用,强化对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及高层建筑的加固改造,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民防空办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统筹城市地下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完善地下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改治理安全隐患,更新改造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功能缺失的老旧设施。加强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加快廊道化、智慧化建设,力争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不低于30%。强化市级统筹和区县属地管理,完善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推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统筹地上地下,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统筹防洪排涝与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统筹防洪排涝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突出安全标准的刚性、空间利用的弹性、城市运行的韧性,在工作机制、规划建设、技术标准、综合管理等方面加强统筹,提升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沿江建筑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落实城市滨水空间“分级设防、雨旱两宜、水进人退、水退人进”的弹性利用方式,完善应对洪涝灾害的韧性城市管理策略。融入低影响开发理念,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到2025年,滨江地区各类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及房屋防洪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实现防洪排涝、生态保护、人居环境、应急调度等功能多元复合,将“两江四岸”建设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城市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强化城市风险动态管控,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全面提升城市风险防控水平,助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开展洪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区县地震风险预评估,建立全市地震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服务体系,推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洪旱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到2025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大江大河短期水文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8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重点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其他地区达到2.0级,实现1分钟地震自动速报、5分钟地震烈度初报。(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强化城市风险动态管控。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建设施工安全、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实施洪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综合防治,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抗震等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等专业防控体系。到2025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提升城市应急能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事故灾害救援处置体系,形成应急准备和响应合力,全面提升事故灾害抵御水平和疫情应急响应水平,切实增强抗灾、救灾能力。

1.完善事故灾害救援处置体系。加强城市专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出台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分专业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救援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快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市域内1小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震、水域、山岳、轨道、化工等专业救援训练基地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实战任务需要。依托国家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2.形成应急准备和响应合力。加强应急基地建设,建设市应急指挥总部和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强化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功能,健全重庆市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制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建立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快1个市级和6个战区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消防救援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等灾害救助机制。(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3.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水平。高标准打造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程,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先期处置、扩大响应、响应终止和信息发布流程。提升智慧医疗服务管理质量,构建“卫生健康云”平台,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池。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智能响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监测信息网络和系统。强化疫情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保障,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城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领作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全市城市更新提升工作。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抓好专项工作推进落实。市城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委)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办公室日常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调度会议,协调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任务措施,以常态化、多元化方式指导各区县开展城市更新提升工作。各区县政府是本地区城市更新提升各项任务的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和实施项目库,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细化分解责任,“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确保城市更新提升工作科学、有序、协调推进。(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

(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城市更新提升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实时掌握实施项目推进情况;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提升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体检,重点加强城市问题溯源,剖析根源,破解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更新提升相关工作立法,形成体系完善、相互协调的法规制度、公共政策、管理办法、规范标准。进一步推动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要求,强化城市建设全过程档案留痕与信息共享,实现城市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高效管理、安全运行,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品质提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四)统筹要素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加强资金、资源、资产统筹,扩大资源配置半径,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和资金平衡。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城市更新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市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市与区县事权划分,分别落实项目筹资责任。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公共预算、政府基金和专项债,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城市更新提升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厘清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的边界,依法依规、稳妥推进PPP、TOD、REITs等投融资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居民参与和出资。深挖项目市场化运作空间和商业运营潜力,经营性项目采用市场化方式;准经营性项目优先采用市场化运作,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准公益性项目、公益性项目要创新方式调整投资结构,扩大市场化比例,盘活各类存量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区县要结合市、区县事权划分,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对城市更新提升工作的督查督办。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梳理解决矛盾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按要求加快推进。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加强进度控制,强化各项任务推进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办;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六)注重宣传引导。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市更新提升工作,打造立体化宣传矩阵,回应社会关切。突出党建引领,梳理城市更新提升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激发广大市民理解和参与热情,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谋城市发展,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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