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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01-28 09:24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碳达峰山西双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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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一体的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研究,强化森林经营技术、绿化配置模式、造林方法研究,开展智慧林业建设。探索建立造林碳汇抵消碳排放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模式和路径,探索建立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基于增强林草碳汇能力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依托晋中国家农高区,聚焦特色优质产业和有机旱作农业,推动增汇型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和示范推广。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生态农场建设,实施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持续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农膜回收。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全省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和全量利用县项目。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有机质,增加农田土壤有机碳储量。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400万亩以上。推进农机、渔机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能耗高、损失大、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引导农民选用低碳节能装备,全面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民参与碳达峰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省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性。建设绿色校园、绿色社区,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到日常教育和生活。加强绿色低碳舆论宣传,树立学习榜样,按照统一部署曝光反面典型,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减少塑料购物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倡导步行、公交和共享出行方式,杜绝食品浪费,自觉实行垃圾减量分类,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新风尚。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产品,推进无纸化办公,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等全流程实施工艺技术革新。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激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用能单位要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动构建内部碳排放管理体系,推进节能降碳。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山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学习。支持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教学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将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纳入全省各级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次,加强对省直单位、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用好“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三晋先锋”等网络学习平台,为广大干部提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习资源。(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绿色低碳开放合作体系

加强国际国内绿色低碳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切实提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国“一盘棋”实现碳达峰作出山西贡献。

(一)开展碳达峰区域协同联动

深入对接国家部委,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能源调出地与调入地的联动机制,在做好能源保供的前提下,在全国统筹碳达峰中主动作为、协同达峰。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可再生能源、节能、储能、氢能、高效光伏、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引进一批低碳零碳负碳产业项目,推动跨区域科技攻关和科研合作,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深化碳达峰领域师资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加强黄河流域、中部地区各省(区)的碳达峰战略合作,推动协同降碳。(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国际低碳交流合作

强化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的绿色低碳合作,推动联合共建科技合作基地和设立联合研发项目,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转移承接能力,重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RCEP国家的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围绕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能源署等合作,推动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成为能源低碳领域国际高端对话交流平台、科技成果发布平台和国际合作对接平台。(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绿色贸易扩量提质

加强与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落实好国家进出口政策,持续优化外贸结构,积极扩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和产品的对外贸易,推动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大力发展高质量绿色产品贸易。推动出口产品碳足迹认证,提高产品竞争力,积极支持外向型产业发展。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导向,鼓励外商投资绿色低碳重点领域,打造利用外资集聚区。培育一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积极申建以合成生物新材料为特色的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太原创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省商务厅、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按照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建立完善山西省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能力建设,夯实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强化能源消费数据审核,科学编制能源平衡表。探索建立省级温室气体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山西省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与跟踪预警体系框架。建设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测体系,推动重点企业日常碳排放监控和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率先开展太原国家级碳监测评估试点。综合运用地面环境二氧化碳浓度监测、卫星遥感反演、模式模拟的二氧化碳浓度分布等数据,科学评估各市碳达峰行动成效。推进全省企业碳账户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碳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

推动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制定、修订《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增强相关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国家各项绿色标准,支持重点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能效和低碳标准制定。(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税金融及价格政策

加大财政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持续落实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等财税支持政策。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价格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完善分时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大峰谷电价差,全面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推动山西能源转型发展基金投资向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倾斜。鼓励支持企业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投资相关项目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国家要求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探索制定碳普惠、公益性碳交易等激励政策。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市场交易。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电力现货交易试点。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推动储能进入电力市场参与独立调峰。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绿电、绿证交易等获得合理收益补偿。(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规划、安排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和重点领域、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各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经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自行印发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

落实国家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碳达峰年度任务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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