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8
对于监管体制建设,王野平表示,电监会将加快修订《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尽快完善电力市场竞争规则,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调整电力市场主体关系、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秩序、保护电力市场主体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人士透露,国家电网公司一直在呼吁加快主辅分离、主多分离,因为时间推得越迟,电网公司的改革难度就越大,成本就越高。
2006-08-31
周老太事后查询得知,《电力法》第33条规定:“供电企业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第29条规定:“供电企业因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这两条规定道里供电局都违反了。周老太气愤地说:“这都啥年代了,抄表员还这么霸道?
2006-08-28
而参与了对变电站调查的河南省发改委能源处的杨鲁生认为,《电力法》并没有规定像这样的情况属于违法。相反,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和2005年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国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
2006-06-23
三峡大坝围堰刚刚全面爆破,知情人士透露,国家电网公司认为三峡电力不应该直接供给用户,而是仍然由国家电网公司包销。...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恐怕也是我国电力改革成败关键之所在。
2006-05-16
长期以来,国家对电力实行专营制度,《电力法》25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2006-05-12
(作者黄少中,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现行的《电力法》《电力法》和《价格法》分别是1996年和1998年颁布的,而电监会是2003年才正式成立的,因此,在《电力法》和《价格法》中,只有对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电价管理权限的规定,没有关于电力监管机构的电价管理权限的规定
2005-12-22
董桂范之所以“先斩后奏”,是因为既使申请了也不会被批准,因为《电力法》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如果真的想让电力部门进行改革,实现电力市场化,促进电力大发展,必须修改《电力法》,坚决破除一家企业独霸全国电网的不合理局面。
2005-09-01
对于难题的解决,韩晓平寄托于《电力法》的修改或电力体制的改革。 ...在政策的可行性方面,韩晓平认为,国家电网公司依靠目前的高利润完全有能力也应该有义务来承担。另外,对中央政府而言,也可以减少需要协调的有关各方,只需要面对国家电网公司一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