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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飙升 山西呼唤煤电联动

2007-09-03 18:16来源:发展导报关键词:煤价电煤价格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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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煤炭价格较上年大幅度上扬,煤炭涨幅已超过13%,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省电力行业协会于五月中旬召开发电企业常务理事研讨会,分析了当前山西电力市场和电力企业经营现状,一致认为山西应尽快实行第三次煤电价格联动。那么——

  “煤价暴涨导致发电企业不堪重负,是此次涨价动议的直接背景,然而仔细观察,带有山西特色的煤炭运销体制成为被发电企业诟病的原因。”

  “俗语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作为全国闻名的产煤大省,如今这句俗语却很难在我省的发电企业身上体现,我省省内发电企业关于煤电联动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山西电力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李建伟告诉记者。

  电煤价格飙升,强烈呼唤煤电联动

  今年以来,山西省煤炭价格较上年大幅度上扬,煤炭涨幅已超过13%,火电企业经营困难。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于五月中旬召开发电企业常务理事研讨会。与会代表分析了当前山西电力市场和电力企业经营现状,一致认为山西应尽快实行第三次煤电价格联动。

  5月末,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向山西省物价局提交了一份关于请求启动省内第三次煤电联动的报告。

  该协会列举了山西省内主要发电企业今年1至4月用煤价格较去年的涨幅。其中最低涨幅在8.29%,最高涨幅在20.9%。2006年同期平均煤价为每吨305.11元,今年则为344.85元,涨幅达13.02%。而这一数据到7月份,已较去年同期上涨了17%,是全国平均增幅的2倍。“造成煤价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与我省作为煤炭可持续发展试点省份后,国家开征资源税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举措有关。在卖方市场背景下,煤炭企业几乎将这笔基金全部转嫁到发电企业身上,仅可持续发展基金一项就导致电煤价格每吨上涨21元,这直接导致山西省内发电企业的生产成本比全国其他地方大幅上升。”山西电力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李建伟在采访时说道。“同时,山西省内发电企业长期以来使用价格相对便宜的小煤矿煤,其用量达到70%以上;而今年以来山西省内大量关闭小煤矿,导致这部分供应无法保证,价格由此迅速攀升。”

  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表示,我省近年来电煤采购一直困难,几次出现煤炭大省电厂缺煤的现象。主要原因是由于山西电价长期偏低,火电企业承受电煤涨价的能力十分薄弱。电厂买不起国有煤只好购地方煤,地方煤炭掺假严重,煤质每况愈下,不仅使标煤单价提高还使锅炉磨损大大加剧,缩短了设备使用寿命,严重威胁电力安全生产。省内火电企业去年之所以仍有盈利是拼设备的结果。电价偏低不仅严重影响了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是造成山西高耗能企业屡禁不止,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的主要原因。

  由此,山西省电行业协会代表省内发电企业,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山西电力行业的特殊情况,争取尽快启动山西省的第三次煤电价格联动。同时建议新的煤电联动实行全额联动,不再让电力企业自行消化30%,山西火电企业已无自行消化空间。

  成也“五统一”,祸亦“五统一”

  在电煤涨价的背后,一个困扰山西电力企业多年的煤炭运销体制痼疾———“五统一”政策也备受抨击。

  山西煤炭流通体制改革的尝试始于20年前。1980年代初,中央提出“有水快流”、“大中小矿一起上”后,突然多起来的煤炭冲击着原来计划经济中的价格。为了能将煤炭拉出省,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管理部门的呼声越来越高。1983年,煤运公司应运而生,这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省经委直接管理,同时接受煤炭部业务指导的地方煤矿的联营企业。1986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煤炭产运销管理的通知》和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公路外运出省煤炭的暂行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制定了“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货票、统一价格”的“五统一”政策。“五统一”的管理程序是:发电企业和地方煤运公司签订合同,煤运公司再和煤矿签订合同,煤运公司组织煤炭运抵电厂。煤款结算时,电厂不能与煤矿直接结算,而是电厂先与煤运公司结算,煤运公司再与煤矿结算。该政策对于保护当时处于“弱势”地位的煤炭产业,增加财政收入起了很大的作用。

  1986年,原本由国务院以煤代油办公室发放的一笔补贴,改为由山西对地方煤矿的出省煤收取能源基地建设基金,每吨煤20元。煤运公司负责征收,因为按照此前的规定,每笔煤炭货款都必经煤运公司之手———它与用户结算后,再转给煤矿。从这以后,煤运公司在出省的每一条路上都设立了众多的检查站。这些能源基金通常上交省、市、县后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成,而煤运的收入则来自2.5%的服务费。

  今年3月1日起山西省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原先的能源基金应停止征收。然而,4月初,山西煤运和长治、晋城、吕梁、运城等地市煤运分公司先后下发了收取电煤统一经销差价的通知,额度为15—25元/吨不等。电力企业表示,这个经销差价,其实就是变相征收能源基金,这意味着发电企业既要承担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又要承担经销差价。

  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指出,目前我国煤炭价格已经全面放开,煤炭生产销售完全市场化,煤炭行业各个环节独立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在新的煤炭市场体制建立后,继续执行计划经济产生的政策带来许多问题。

  他们称,“五统一”是典型的政企不分的产物。煤炭运销公司是一个独立经营的企业,但它在社会上的形象是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力企业面前处处体现出“强制性”和“权威性”。作为一个企业行使政府职能,不利于企业间开展公平的竞争。同时,“五统一”人为地将煤炭产销割裂开来,在市场主体之间设置了一道“屏障”,使供需双方不能直接见面,谋取垄断利润。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五统一”造成供销环节繁琐,直接影响货款结算效率。

  省内煤电联动是否可行

  根据2004年国家发改委有关煤电联动措施,煤价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涨幅超过5%,将进行煤电联动。但这是针对全国情况,只在一省内实行还未有先例。

  但是据了解,山西大多数发电企业的电价是2002年厂网分开时按照零利润核定的。该零利润电价以2001年的煤炭价格:统配矿每吨111元、小窑煤每吨88元为核定基数测算,而目前标煤单价已经涨到了320元以上,国家虽然实施过两次煤电价格联动,但由于煤电联动周期的滞后和电力企业消化30%的涨价因素,导致前两次煤电联动不到位,随着今年以来煤炭价格的快速上涨,使发电企业经营更加困难。在今年5月底6月初,国家发改委在重庆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表示,今年夏季全国电力运行和电煤供应将总体维持平稳,但不排除个别地区有电力供应及电煤价格矛盾突出的情况,可以考虑地区区别对待。正基于此,山西发电企业向省物价局提交了煤电联动的报告,希望能考虑山西实际情况,实现局部联动,缓解山西省内电力企业的经营困难局面。山西煤运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他们销往山西省内的电煤每吨价格一直比外省低20元,近日省内个别地区电煤价格甚至出现进一步下降的势头。如果省内22家电厂用煤价格继续下降,将导致山西外调商品煤炭价格与省内煤价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势必增加山西煤炭企业销往省外电厂用煤降价的压力,对山西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针对省煤运公司内部人士称经销差价费就是服务费的说法,电力企业不予认可,并认为“能源基地建设基金取消了,其余都应取消。”对此,山西社科院能源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宏英表示:“管理费和服务费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当时煤矿销售困难,将煤炭委托给煤运公司代理销售,叫代销煤,并征收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用,现在这项费用应该取消。”“电力企业则有另一番苦衷。从今年1月份以来,煤价一路上涨,每吨标煤价格涨幅超过13%,山西电力企业不堪重负。按照国家规定煤电联动的条件: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山西省完全具备了第三次煤电联动的条件。”李建伟如是说。(记者 原建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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