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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价格改革重在机制透明

2014-02-12 16:04来源:《瞭望》-林伯强关键词:能源价格改革能源能源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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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进一步能源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能源改革价格是一个老话题,因此《决定》的新意在于确定了能源价格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方向,摆正了政府参与能源市场的位置,将有益于我国能源价格进一步改革。

能源价改为何进程缓慢

近年来,政府一直在推进能源价格改革,但速度相对比较缓慢。改革的阻力来自于多个方面,但关键原因还是能源价格改革往往就意味着涨价。

虽然我国能源价格改革不是为了涨价,但是历史的原因和能源供需的现状,都比较明确地表明能源价格改革可能会导致能源价格的上涨。加上我国除了能源稀缺外,还有与能源相关的环境问题,而能源价格是抑制需求、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的关键手段,因此,能源价格上涨将是消费者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我国目前仍处在一个发展转型时期,改革和提价有时是必须的,但是如果每次能源价格改革都演变为企业、政府、消费者等多方力量的“博弈”,那么能源价格改革的缓慢和滞后也就在情理之中。

但是,传统的政府成本加成能源定价既忽略了环境外部成本,也忽略了能源资源稀缺成本,这使得我国为经济增长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也将使我们的下一代付出难以承受的能源成本,因此,能源市场化改革是必须的,而且改革放开的时间越早越好。

一般而言,能源发展必须支撑三大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安全稳定普遍能源供给,及保障环境可持续。作为发展中国家,三个目标存在明显的不一致性,而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显然有不同的目标侧重。比如说,改革开放的前期,促进经济增长和实现安全稳定普遍能源供给为重点,现阶段则更重视保障环境可持续。政府需要通过改革能源价格和能源补贴来平衡三大目标。因此,不同发展阶段目标的不一致性也是导致我国能源价格改革缓慢和滞后的主要原因。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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