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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公告

2014-07-09 14:40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关键词:电力安全电力企业电力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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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灾害监测预警,及时组织临灾避险演习的情况。对监测预警机制、地质灾害监测工作、重点防范期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手段、临灾避险工作等情况进行自查。

5.完善灾害应急体系的情况。对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应急预案编制和专项演练、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等情况进行自查。

6.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对全员地质灾害教育、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技能培训等情况进行自查。

(五)继续开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检查

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以下检查:

1.水电站大坝管理和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3.严格执行大坝安全注册和新建水电站大坝备案登记制度的情况。

4.开展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的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及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6.大坝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参照我办制定的《2014年四川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大纲》开展大坝安全检查的情况。

(六)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检查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392号)、《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4〕46号)的要求,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检查。

1.开展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重点对超高压及特高压输电工程、大型水电站等电力建设项目进行自查,重点对电力建设施工中坍塌、高坠、机械伤害等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作业环境恶劣、地质灾害多发区在建水电工程进行自查,重点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岩爆、洪水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工程非法分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超越许可范围施工、无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排查治理。

2.开展电力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

重点对工程非法分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超越许可范围施工、无证上岗;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转包、违法分包电力建设工程的;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违反规定擅自压缩建设工期的;重大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或论证的;特种设备和脚手架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原标题:关于集中开展四川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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