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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仍在“摸着石头过河”

2015-03-03 09:24来源:秦皇岛煤炭网关键词:煤炭资源税煤炭行业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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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首个煤炭资源税征期,河北省征纳井然有序,纳税人积极响应配合,煤炭资源税改革首个征期总体运行平稳。首个征期,河北省煤炭企业共申报煤炭资源税2321万元,较改革前资源税申报额减少164万元。

在另一个产煤大省陕西,很多业内人士对于6%的税率提出了疑问。陕西煤炭协会理事长高新民表示,在调研的38种煤种中,税费占到成本30%-50%。就目前陕西煤炭行业现状,6%的税率相对过高,会加重企业负担。

高新民同时指出,陕西50%-60%的煤企都处于亏损状态,这个时候不应该加重企业税负。相较于6%固定税率,根据煤炭价格浮动制定区间浮动税率更为合理。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也认为,6%的资源税率过高,税率的制定要考虑该地区煤炭经济和煤炭市场状况,陕西在5%以下比较合理。

一边是从价征收的煤炭资源税,一边是持续低迷的行业现状,煤企生存愈发艰难,这使得本出于“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目的的煤炭资源税改备受质疑。

“根据推算,煤炭资源税率通常在2.8%-3%才能为企业减负,但税率太低不符合国家煤炭资源税改初衷。对地方政府来说,偏高的税率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收入紧缺的情况;对企业来说,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高税率必然代表着高负担。政府有政府的考虑,企业也有自己的算盘。这就使得对煤炭资源税改的质疑声较多”。汾渭能源煤炭分析师王旭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这些省份煤炭资源税税率的制定,确实是和它们财政税收对于煤炭产业的依赖程度成正比的。各个省份煤炭资源税税率的主要决定因素为该省财政对煤炭产业的依赖程度,另外还有煤企的“博弈能力”。

从价计征清费先行

煤炭从价计征资源税能够改变过去从量计征资源税对煤炭价格不敏感的现象,促进煤炭企业有效开采利用资源。

目前由于煤质、发热量差异,同类煤炭产品在同区域销售价格悬殊较大,资源税改从价计征后,正好能平衡这一问题,更能体现资源好、价格卖得高就多缴税的公平原则。与现行的从量计征相比,从价计征从资源品价格变动出发,可以反映资源的内部稀缺性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外部因素,体现税收与资源的直接关系。资源税的改革实现了资源与价格的挂钩,有利于调节煤炭的过度浪费,也可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原标题:煤炭资源税改仍在“摸着石头过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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