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煤气能源评论正文

煤炭资源税改仍在“摸着石头过河”

2015-03-03 09:24来源:秦皇岛煤炭网关键词:煤炭资源税煤炭行业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从目前来看。煤炭资源税的税收调控作用会逐步增强,公平的税负会使煤炭企业不得不权衡销售价、开采成本、税费、资金流之间的利弊关系,促使其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煤炭资源的深入开采。随着价格的逐渐提高,从价计征的调控作用体现更加明显,还将会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有效减少煤炭资源开采中的浪费现象。”中国神华(601088,股吧)神东煤炭集团锦界煤矿总工程师艾井石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北大法学院教授、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刘剑文认为,此次资源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使资源税征收更合理,更好地调节企业结构、产业结构以及国家经济结构,使企业的税负更加透明。

但目前摆在煤炭资源税改面前最大的难题就是,税费关系的紊乱。从价计征,会不会增加税负。这是煤炭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由于资源税长期实行从量计征方式且征收标准较低,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时候,各级政府对煤炭行业征收了多种名目的收费基金。但是,这些收费基金在征收目的、征收对象、征收环节和征收方式等方面和资源税基本相同,存在费重税轻、税费结构不合理、重复征收等问题,且收入规模远超过资源税收入,造成了资源税费关系的混淆,压缩了资源税改革的空间。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曾指出,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各种名目的收费近90种。山西省政府2014年出台的《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显示,山西省当前涉煤收费达4大类27项。这些收费多属地方行为,且分属不同行政机关收取。

我国资源税费关系并存,并且资源税收较少而地方规费较高。在征收资源税的同时,存在矿产管理费、水资源补偿费和林政费等费用,并且由不同部门制定实施,致使税费之间无法协调,税费关系混乱,资源税不能形成规模,不利于环境的有效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煤炭分析师指出,煤炭资源税改革本质上是要减轻煤企的负担,只有清费做到位才能实现这一目的。然而涉煤税费却很难具体统计。

王旭峰表示,清费正税,应该同时进行,缺一不可。按照清费立税、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的原则,将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作为近期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堵住地方乱收费的口子,从而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原标题:煤炭资源税改仍在“摸着石头过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炭资源税查看更多>煤炭行业查看更多>煤炭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