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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好文】省间保护主义壁垒严重 东北电改启动艰难

2015-08-05 14:46来源:新浪财经作者:文华维 罗晶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东北电网电力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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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绿马甲的交易员第一次在中国的电力资源配置中扮演关键角色。

2004年1月15日,中国第一个区域电力市场在沈阳市宁波路18号二楼启动模拟运行。在运行中,交易员取代了经贸委,承担起分电的职能。

装修一新的交易大厅中,原国家电监会领导和相关部委代表,以及东北三省一区分管工业的副省长(副主席)、经贸委主任悉数出席。

原国家电监会主席柴松岳在台上讲话,“第一个区域电力市场正式建立,意味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已经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面对交易大厅满墙跳动的数字,柴松岳对周围的官员说,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摒弃垄断带来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陋习。

台下坐满了近80名来自各省区和各大电力企业的联络员代表,他们开始努力适应市场带来的冲击。相当部分代表乐观估摸,这将是其所处行业的主要运行方式。

这是中国电力工业在市场中的第一次深度试验。2006年,主管部门发文暂停市场运行,转入总结阶段。近十年来,相关部门没有就此发声。

大小监管之争

5号文下发后,电力改革形势已然明朗,焦点集中于设立一个什么样的电力监管机构。

2002年10月31日,电监会组织中国电力监管体制建设研讨会,讨论电力监管机构的框架和权责。这一尚未正式挂牌的机构以公开方式讨论此话题,让职能权力的划分和转移进入公众视野,昭示了其勃勃雄心。

相关方讨论了“大监管”和“小监管”两种方案,两大方案的核心差异在于是否拥有价格监管权。

“大监管”方案是将电力市场、价格、投资、规划、技术、安全及服务质量、环保、普遍服务等全部电力监管职能纳入电监会。这些权力分散在经贸委电力司、计委基础产业司、价格司以及财政部、环保部。多份国外专业机构的研究报告力挺“大监管”方案。

“小监管”方案则仅针对即将面世的电力市场进行监管。主要职责集中在电力市场的培育和对电力市场的监管上,同时参与电力规划、投资、电价的决策及方案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国家电力公司一位代表赞成小监管,也就是只管“电力交易市场”的方案。他的话确切地说就是只管竞价上网,五号文赋予电监会的职能就是监管电力交易市场。这种观点在当时获得了更多支持。

与会的中编办代表说:“中央的意思是权责一致,重要的不是电监会要什么职能,而是你准备负什么责,然后根据你的责任来分配你的职能。”

激烈讨论后,最终上报中央的为“小监管”方案。2003年2月24日,电监会“三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核心职能为,拟定国家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其他方面,包括投资、价格、规划等,都保留在国家计委,即后来的国家发改委,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体改办重组而成的国家发改委,是最重要的综合宏观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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