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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三五规划:优化发展清洁煤电 加快推进大唐东营、华能莱芜等高效煤电项目建设(全文)

2016-04-07 13:2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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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协调均衡 实现共同繁荣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经济社会协调、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第二十九章 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

坚持东部提升、中部崛起、西部跨越,强化规划对接、政策协同、产业协作联动机制,加快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促进区域融合发展、错位发展、科学发展。纵深推进“两区一圈一带”。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一区三带”建设为核心,支持青岛建设区域性经济、创新、服务和海洋发展中心,加快西海岸新区建设,打造青岛中国蓝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推进“四区三园”功能升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业、海洋经济聚集区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在创新发展上实现率先突破。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为主线,推进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临港产业区等各类园区建设,加快未利用地开发,推进“飞地经济”试验区建设,做强高效生态经济品牌,打造竞争力较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抢占生态文明建设制高点。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支持济南建设全国区域性经济、金融、物流、科创中心,强化省会辐射和创新创业引领作用,推进济莱协作区建设,支持莱芜建设省会副中心,推动各市协同发展、一体发展,建设我省中西部崛起的战略平台和连接沿海与广大中原地区发展的战略高地。西部经济隆起带,突出城市转型、文化传承、老区建设,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加强大运河综合开发和保护利用,形成邻边经济新高地和全省重要的增长极。

着力推进区域融合互动。持续发挥城市引领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作用,利用高铁、高速贯通优势,进一步强化济南、青岛中心城市地位,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强化大中小城市产业协作协同,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推动由独立扩张的孤岛型城市向高效一体的网络城市群转型,实现城市发展成群、成圈、成带,不断提高山东半岛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强化规划衔接,完善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体系。加快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探索重大项目、创新创业平台共建和利益分享机制,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产业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共治。积极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健全组织协调推进机制,实现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合作发展。

全面融入国家战略布局。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积极融入环渤海合作发展,

建设环渤海区域重要经济增长极。支持日照建设“一带一路” 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支持聊城、德州、滨州、东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推动山东综合交通网络与京津冀一体化交通设施互联互通。依托京沪、京九、沿海通道以及京杭运河等重要交通干线,促进与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以聊城、菏泽及东平县为纽带,加强与中原经济区交流合作。支持沂蒙等革命老区享受优惠政策,打造全国革命老区科学发展示范区。以黄河中下游地区一体发展为重点,努力争取设立济南新区,积极推进黄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支持淄博、枣庄抢抓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机遇,加快转型发展。扩大与东北、珠三角、西南、西北地区联系。切实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

第三十章 扎实推进人的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投资、拉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的潜力所在,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大意义。必须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步伐,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实现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转变。到 2020 年,全省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 65%和 55%以上。优先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拓展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渠道,发展一批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对录用外来务工人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建设改造成集体宿舍,支持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城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建设廉租公寓,通过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房地产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城上学问题。“十三五”期间,努力实现 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加快推进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加大支持力度,合理配置用地,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城边村改造,按标准建设新型社区,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成建制推动当地居民市民化。推动纳入改造范围城中村的产权制度改革,按公司运营要求完善产权管理制度。创新城中村改造投融资机制,坚持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通过合作开发、自主开发等形式,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原住居民补偿问题,积极落实城中村原村民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保障资金,鼓励通过项目开发建设筹集社保资金。规范推进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加快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推动经济以非农产业为主体、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乡村和不在城镇驻地的企业工矿区,发展成为新型城镇化社区。配套建设各类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拓宽就近就地就业渠道。引导农民从事制造业、建筑业、矿产业,以及批发零售、电子商务、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产业。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储运等行业,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项目,挖掘非农产业就业空间。

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户籍、财税、区划等制度改革,健全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加快撤县设区(市),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合并、镇改街道、村改居,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和企业工矿区纳入城镇体系管理。深入推进青岛、威海、德州、郓城、邹城、章丘、龙口、临沂兰山区义堂镇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平度等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第三十一章 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实施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以富民强县为目标,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加快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资源集约、人口集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严格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发展支柱产业。积极融入县域毗邻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产业分工体系,做大做强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技术先进、生态友好、带动能力强的加工制造业,优势特色突出的乡村旅游业和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快的现代服务业。加强规划布局和政策引导,推动优势资源和企业向园区集中、高端产业和产品向园区集聚。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园区提档升级。进一步放宽政策,优化环境,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融入国家和省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开放经济发展水平。

强化城镇带动作用。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协调推进县域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 74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综合承载功能。整合支持资金、建设用地、项目安排等政策资源,集中支持发展一批特色强镇。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发展的原则,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小城市、都市卫星城、专业特色镇和综合城镇。突出重点镇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周边乡镇组团式发展,促进人口集聚、空间拓展、产业转型。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成一批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的现代中小城市。健全完善推进机制。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和协调服务,在转移支付、土地供应、资金筹措、人才支持、项目建设等方面向县域重点倾斜。加强规划引领、分类指导,依据特色定位,实行差别化评价,建立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机制。总结推广县域经济试点经验,形成比学赶超、拼搏争先、竞相发展的态势,开创我省县域经济实力整体提升新局面。

第三十二章 加快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全面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力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管理运行、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城乡之间、东部和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对口交流支援制度,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向周边农村居民开放。加强乡(镇)、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改造、设备更新、人员培训,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力度。到 2020 年,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中心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区文化、体育、科普、法律宣传等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发展便民利民服务。推动公用事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对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鼓励邮政、快递、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单位在农村社区设点服务。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鼓励发展餐饮、超市、维修、家政、中介、配送等服务。完善农业生产保障性服务,健全农机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机构与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益性服务。

加强农村规划管理。完善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实施特色村居保护工程,加大传统村

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撤销合并社区内原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建立现代社区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组织,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鼓励驻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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