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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十三五规划:优化发展煤电 建设一批火电、水电、风电项目(全文)

2016-04-29 08:1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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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加快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

推进能源通道建设,为保障能源供应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节加强电力输配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电力“五交两直”外送通道,建设华润毕节(黔西、大方)电厂直送重庆等电力外送新通道。完善500千伏骨干输电网,打通兴仁-独山-黎平南部通道,延伸奢香-鸭溪-诗乡-碧江北部通道,形成以黔中经济带中心环网和南、北部通道为重点的“三横一中心”输电网络。各地区中心城市形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220千伏双环网、双链式供电结构,力争实现220千伏电网县域全覆盖,相邻地区电网实现220千伏联络通道。

第二节加快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

以中缅线、中贵线、桂渝线国家基干管道为主导,规划建设省级管网干线和“县县通”管网支线,形成基干一横二纵、省干8支线、9市(州)城市高压环网、县级联络线构成的全省互联互通、调配灵活的“三级”管网系统(“1289”工程)。建设完成1个枢纽调度中心、5个液化天然气(LNG)工厂、25座储配站,实现重点城市双气源保障和应急调控,建设规范合理的统一输配体系。到2020年全省城镇人口气化率达到85%。

第三节加强成品油管道和储备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管道、油库、加油站等设施,满足全省不断增长的成品油需求,保障供应安全。规划建设北海-贵阳成品油管道,提升我省成品油管输供应能力。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国家成品油储备库、商业油库和加油站。

第十一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突出“护、建、管、改、治”,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文明体系,把我省建成具有影响力的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四十五章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落实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各市县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加快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一节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控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严格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结合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建立不同空间开发的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红线范围,确保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城镇空间要促进人口、经济、产业的加快集聚,打造新型城镇化和发展现代产业的重要集聚区、人口和经济密集区,同时要合理确定城市边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农业空间要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业化水平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同时要划定耕地红线,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空间要增强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发展适宜的生态产业,同时要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积极推进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多规融合”,推动市县规划“多规合一”,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第二节完善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套政策措施

着力推进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快制定实施差别化的土地、财政、投资、产业、人口管理等配套政策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开发区域要体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要求,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要突出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和农产品供给能力等方面的指标。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到实处。

第三节着力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

着力推进荔波县、册亨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积极开展观山湖区、西秀区、都匀市、钟山区、兴义市、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安龙县、金沙县、仁怀市、望谟县、雷山县、沿河县15个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城镇和产业发展、人口聚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向及重点,完善空间布局,引导和约束各类开发行为,探索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新模式、新途径,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四十六章扎实推进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着力构筑“两江”上游生态屏障

大力实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珠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进交通通道绿化和中心城市环城林带、生态驿站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管护,提升森林质量。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加强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实施江河湖泊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点推进草海高原喀斯特湖泊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到2020年,力争森林蓄积量达到4.71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不少于2100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9826平方公里。

第二节加快推进生态建设试点示范

深入实施生态建设、水利建设、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规划,建设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推进毕节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区,大力支持毕节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印江县、赤水市等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荔波、雷山、石阡、赤水等13个国家生态文明工程示范县建设,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把贵州列为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省。大力开展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创建活动。

第四十七章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综合治理攻坚工程,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对所有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鼓励燃煤发电机组采用超低排放技术,实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加强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逐步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倡导绿色出行。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重点开展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矿山、站场、物料堆场等扬尘防治。到2020年,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稳定在二级以上标准。

第二节加强水污染防治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磷污染排放总量,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磷化工、煤化工、电镀、食品加工、白酒、制药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治理,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全省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贵阳市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稳步推进赤水河、乌江、清水江、南北盘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八大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大力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护工程,恢复与改善重要河流、湖库、湿地和城镇水环境、水生态状况。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开展地下水污染普查和防治。到2020年,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

第三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以耕地和建设用地治理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和土壤污染与修复“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绿色化生产。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普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全社会土壤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第四节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贵阳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制镇(乡)达到50%以上,行政村达到30%以上,农村90%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有机毒物、电子垃圾、核辐射、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

第五节强化环境监管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保护问责,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共同治理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加大管理减排。建立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当地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相结合的机制。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完善环境监控平台等设施,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和流域区域联防联控执法机制。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四十八章积极发展生态经济

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着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转变资源利用、生产和消费方式,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一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着力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化发展和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园区。实施好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等重点工程,积极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抓好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及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和循环型农业。到202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3%。

第二节积极发展生态产业

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生活低碳化的要求,加快培育具有环境优势的产业,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生态农业,着力发展经济效益好的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等。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制药、新型建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型生态工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绿色金融、低碳物流等生态服务业。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建设赤水河流域生态经济示范区。

第三节加强水、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利用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立和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制度。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和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全省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4.5%以内。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加大保护和合理开发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促进资源就地转化和深加工,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到2020年矿产资源就地转化率达到80%。

第四节坚持推进节能降耗

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并重,健全能源统计、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节能考核办法,严格节能考核和问责。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继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和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支持节能科技创新,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示范等重点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优化运输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大力推广新型节能农业技术。

第五节积极推动低碳社会建设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绿色出行。加快建设低碳城市、低碳社区,推进贵阳市、遵义市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着力增强森林碳汇,加强与国际国内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系统和统计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九章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全省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建立各级政府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推动各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完善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加快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完善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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