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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湖北省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2016-06-08 09:2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行业僵尸企业长江经济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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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僵尸企业兼并方为海关认证企业的予以通关便利等政策支持,方便快捷办理减免税货物相关手续,丰富税收保全等措施。(责任单位:武汉海关)

14制定有效措施,对办理兼并重组僵尸企业的工商登记、生产许可、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的,实施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15保护和利用好僵尸企业的注册商标资源,防止优质注册商标闲置、流失和失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四)“保”。即建立有利于退出企业员工平稳安置的兜底机制。

16各级财政通过争取中央资金、同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的职工安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17制定清理银行贷款之外的各种融资的办法措施,妥善处理好债务纠纷和员工集资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8加强与省内各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建立银政企多方沟通协调机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将有保有控的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9根据僵尸企业不同处置方式,依法分类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将僵尸企业退出需安置人员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稳定岗位补贴的政策。切实做好退出企业员工就业培训工作,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奖”。即建立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处置僵尸企业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20对于处置僵尸企业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市(州),省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州)统筹资金的能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1将处置僵尸企业、安置职工等内容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围。(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22协调解决跨地区并购企业的统计归属问题。(责任单位:省统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省人民政府成立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省经信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综合协调,明确目标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制定出台配套政策,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二)各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负总责,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提出本地区处置僵尸企业的对象和时间表,抓紧组织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省经信委会同省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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