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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大容量、高参数和低热值燃料大型坑口火力发电机组等(全文)

2016-08-10 08:2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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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民生工程,全力实施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力争到2018年全市近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摘帽。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努力实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林、牧、商、游等特色产业,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拓宽产业开发路径,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加大电商、金融、旅游、光伏等扶贫力度,构建贫困群众与企业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发展生产带动脱贫20455人。二是异地搬迁脱贫一批。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实施异地搬迁。严格落实各项搬迁补助政策,有效整合各类搬迁资金,统筹做好产业开发、城镇化建设、旧村开发利用和完善社会保障等工作,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就业、生活和致富问题,实现脱贫10000人。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大力发展经果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推动生态保护与脱贫开发协同增效,实现脱贫1478人。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倾斜,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对考入二本B类以上高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补助。重点做好职业培—96—训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促进转移务工就业,实现脱贫5000人。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18年全市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等于或高于国家脱贫标准,通过低保兜底脱贫12000人。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衔接,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开展对口帮扶。实行“城区包乡、单位包村”,全市6个城区、4个开发区对口帮扶娄烦、阳曲两县贫困村集中的15个贫困乡(镇),城区(开发区)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157个贫困村,重点在改善交通、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建设方面下工夫,帮助创造脱贫致富基础条件。驻村帮扶的市县领导、机关单位一把手要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引导、示范、协调和桥梁作用,统筹协调驻村干部、定点单位、城区对口帮扶单位等帮扶力量,发挥帮扶最大效益。

强化扶贫责任意识和政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娄烦、阳曲两县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扶贫开发主体责任,树立脱贫致富信心,增强“造血功能”,靠内生动力改变落后面貌;各部门要落实对口精准帮扶责任,发挥行业优势,创新帮扶举措,提高扶贫实效;贫困乡镇党委、政府和贫困村党组织、村委会要抓好扶贫攻坚的具体实施,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市级脱贫攻坚奖励资金和贫困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金融扶贫工程,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落实好省、市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扶贫项目贷款给予一定额度的贴息,对贫困户贷款全额贴息。完善精准退出机制,鼓励率先脱贫,在脱贫攻坚期内脱贫摘帽的,扶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严格脱贫攻坚考核,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权重,对贫困县实行脱贫工作“一票否决”。

第四节 加快教育全面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努力促进公平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以普惠性幼儿园为重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90%,学龄前儿童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比例达到90%。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推进中小学新建配套和改造提升,统筹规划城中村和进城务工人员密集地区中小学建设,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新改扩建中小学200所,新增优质学位2万个,确保所有学生在家门口就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中职教育免费全覆盖,实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稳步发展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太原学院续建,推动太原幼儿师范、太原卫生学校等升格专科。办好特殊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档案,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发展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畅通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通道,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规划建设太原市职业教育园区,实现职业教育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立足于培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加强专业建设,打造精品课程,做强优势专业,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专业15个,骨干专业实训基地15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育工程,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完全中学高、初中学校分离。理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对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进行整合,提高中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探索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基本解决“公参民”学校问题;采取大学区管理、学校之间捆绑式管理、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模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适应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组织形式等,逐步推行“选课制”“走班制”,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第五节 促进就业创业

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调衔接,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完善和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加强对灵活就业、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为契机,以太原清华科技园双创基地等为主要载体,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加强创业能力建设,完善创业培训课程,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将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大力开展创业实训,采取“师带徒”方式,有效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创业聚集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组建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信贷融资、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继续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促进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计划,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注重做好化解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和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2%以上。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机制,健全和落实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等长效预防措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第六节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力争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提前一年实现翻番。

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依法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实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缩小企业领导人员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行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优化工资结构;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取缔各种非法收入,保护合法收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新型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

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拓宽居民理财投资渠道,提高居民股息、利息、红利和房屋租金等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各类资源市场化程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搞好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完善农民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强农民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扶持农民创业机制,鼓励农民开展自主创业,增加农民创业性收入。

第七节 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深入推进“五险统征”体制建设,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9万人、244万人、91万人、97万人和97万人。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保。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保尽保。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全面推进并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完善集工伤预防、康复与补偿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及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救助等兜底性制度,加强与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的衔接。畅通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渠道,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儿童福利院和老年福利院建设,提高符合条件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集中供养能力。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实施医疗卫生“双百工程”。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100所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功能,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公共卫生中心等项目建成使用;在新建小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配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解决业务用房落实难问题。培养引进100名医学领军人才,推动研究型医院和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技术水平。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明确不同层级、类别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95%以上居民在市域范围内可实现多样化就医需求。深化城乡卫生对口支援,省城三甲综合医院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以提升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建立紧密帮扶型区域医疗联合体,确保90%的患者在县域范围内即可得到安全、便捷的诊疗服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以应急处置、疾病监测、慢病防控等为核心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推进市级卫生应急平台建设,建成由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各县(市、区)紧急救援站、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乡镇卫生院急救点组成的四级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实现与国家、省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的对接和互通。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分级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增补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不超过10%的医保(新农合)目录内非基本药物中标产品。

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深化拓展“外引内联”等模式,组建多层次的医疗联合体,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基层延伸,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施“名医带名科,名科促名院”战略,继续开展“西学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工作,形成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名中医群体和重点学科群。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中医服务水平,拓展中医服务方式。

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监管,健全完善食品药品风险评估、产品追溯、检验检测与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相互配合支持机制。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平台和应急处置系统,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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