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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魏桥燃煤自备电厂怎么改?山东省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05-30 09: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自备电厂魏桥山东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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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未批先建两个涉危化品化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山东省化工集中区设立要求,临沂市政府应沂水县政府请求,于2016年11月违规将项目所在区域认定为化工集中区,沂水县据此为该企业项目补办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临沂市委、市政府,省环保厅。

责任人:临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项目停产整顿。

整改措施:2017年底前,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的吡啶深加工和双乙烯酮、乙酰乙酸乙酯两个涉危化品项目已停产整顿,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停建。2018年3月底前,对该企业其他补办手续的化工项目与规划不符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二十一、滨州市违规推进电解铝项目建设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严禁建设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但2014年滨州市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上报电解铝行业违规建成项目自查情况报告中,将6个电解铝在建项目虚报为建成项目,并为当时尚未建成的244万吨电解铝产能出具环保设施配套、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能源消耗情况等证明,骗取合法手续。另外,滨州市还瞒报其他285万吨电解铝违规在建产能。截至督察时,上述529万吨违规产能均已建成。

责任单位:滨州市委、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

责任人:滨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全面认真查清问题,按照国家要求抓好整改,严肃责任追究,深刻汲取教训。

整改措施:

(一)坚决关停违规产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核定魏桥集团违规电解铝产能268万吨。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魏桥集团进行抽查验收,核定魏桥集团关停电解铝产能269.2万吨(其中违规产能268万吨,多关停1.2万吨)。滨州市对违法违规电解铝项目涉及的28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正县级干部5人、副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4人。

(二)夯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县政府属地监管职责,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已关停产能“死灰复燃”、复工复产,对所有关停产能明确到具体电解槽,锁定所在企业、厂区、车间、序列号,并通过监控企业整流机组控制屏、用电量、进货量、出货量,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全方位监管。

(三)严控新增电解铝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核准、备案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等量、减量置换。

(四)加快铁路专线建设,以铁路运输代替大型柴油货车运输。阳信汇宏新材料铁路专用线项目正在建设,2018年9月底前翻车机卸车设备建成投用。201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邹平货运铁路专用线,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北海货运通道项目,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2019年开工建设阳信至胡集至里则铁路专用线,2020年底前通车投用。

二十二、聊城市相关部门违规推进电解铝项目建设。国家《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坚决停建电解铝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但2014年5月聊城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将刚刚动工的茌平信源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电解铝项目虚报为建成项目;2014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该企业现场核查时,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弄虚作假,以已建成的电解铝项目顶替该项目接受检查,至2016年7月实际建成投产电解铝产能104万吨。

责任单位:聊城市委、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

责任人: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全面认真查清问题,按照国家要求抓好整改,严肃责任追究,深刻汲取教训。

整改措施:

(一)坚决关停违规产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核定信发集团违规电解铝产能53万吨。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信发集团进行抽查验收,核定信发集团关停电解铝违法违规产能53.05万吨。聊城市对违法违规电解铝项目涉及的14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1人。

(二)夯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县政府属地监管职责,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已关停产能“死灰复燃”、复工复产,对所有关停产能明确到具体电解槽,锁定所在企业、厂区、车间、序列号,并通过监控企业整流机组控制屏、用电量、进货量、出货量,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全方位监管。

(三)严控新增电解铝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核准、备案电解铝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等量、减量置换。

(四)督促信发集团加快铁路运输专线建设,2018年底基本实现煤炭由公路运输转为铁路运输。

二十三、2012年章丘市委、市政府出台规定,要求每月1-20日,除安全检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章丘市不但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进行清理,反而在2016年还出台通知要求继续执行上述“土政策”。

责任单位:济南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济南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坚决清理废止相关文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环保执法检查。

整改措施:

(一)坚决废止相关文件。涉及章丘的《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章发〔2012〕12号)、《市监察局、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涉企检查收费行为的七条规定》(章监字〔2012〕2号)、《章丘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重申纪律切实规范部门涉企检查收费工作的通知》(章政管发〔2016〕9号)全部废止。

(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举一反三,在全市组织开展文件梳理,凡是对环境保护工作有影响的“土政策”,一律组织修订或废止,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四、2016年,山东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20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在全国31个省(区、市)排名分列倒数第4位和倒数第5位。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等部门,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环保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持续改善,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在超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的基础上,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

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将颗粒物排放达标情况纳入日均值超标处罚和小时值超标督办体系,进一步加强无组织排放源监管。

(二)完善颗粒物监管指标体系。增加降尘量控制指标,每月对市、县(市、区)进行排名和通报。对不降反升的县(市、区)按有关规定采取挂牌督办、暂停审批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环评文件等措施。2018年3月底前,突出颗粒物控制指标,修改完善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激励约束办法。

(三)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工作。推进省、市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省大气污染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四)制定《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每年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完善监控监测体系。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县(市、区)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联网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7个传输通道城市乡镇空气站建设,其余城市逐步将空气站建设延伸到乡镇。全省统一联网、监测数据实时发布,实现全省空气质量按县(市、区)排名、各市按乡镇排名。

(六)加快散煤替代工作。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及储备力度,建设洁净煤配送体系,确保采暖季市区、县城所有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全部采用清洁型煤、气或电取暖;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继续深入排查燃煤锅炉,对燃煤小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

(七)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建立重点区域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倒逼企业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

(八)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城区各类工地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

(九)积极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推进VOCs综合治理,到2020年建立起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VOCs排放总量下降10%。

(十)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督导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并及时进行督查和检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部门,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直至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二十五、济南市在2016年度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倒数第9位,未列入排名的德州、济宁、枣庄、淄博、聊城、菏泽、莱芜等7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均高于济南。

责任单位:济南、德州、济宁、枣庄、淄博、聊城、菏泽、莱芜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济南、德州、济宁、枣庄、淄博、聊城、菏泽、莱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目标。

整改措施: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火电、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推广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全面加强散煤治理。深化无组织排放治理,强化工业企业VOCs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开展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度。

(三)强化科技治污精准治污。全面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逐步推进柴油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建立DPF运行状态监控系统。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施工机械。

(四)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考核,实施网格员动态管理,提高环境监管线上线下联动运行效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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