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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魏桥燃煤自备电厂怎么改?山东省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05-30 09:5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自备电厂魏桥山东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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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山东省燃煤消费总量大,化工、水泥和钢铁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占比高,电解铝等产能规模持续增长,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居高不下,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化工、水泥和钢铁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单耗持续降低,严控电解铝等新增产能,到“十三五”末,全省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实现下降。

整改措施:

(一)强化项目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

(二)调整产业结构。健全完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分类施策化解过剩产能。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发展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强高端产业培育,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

(三)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风能、太阳能、核电、生物质能等多元化发展,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3000万千瓦。大力实施“外电入鲁”,推动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扎鲁特至青州4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尽快建成送电。

(四)强化节能基础管理。推动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提升节能基础管理水平,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节能奖励办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严格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考核,压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责任。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做好能源宏观分析和战略规划;建设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在化工、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遴选能效“领跑者”,树立节能标杆,开展对标达标。开展能源审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帮助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五)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管理政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实施深度治理或转型升级。严格实行区域新建项目排污总量控制。

(六)强化节能监督监察。加大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力度,增加监察频次,落实惩罚措施,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优先意识。对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实施节能行政处罚。在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对超出能耗限额标准的,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通过节能监察倒逼用能单位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配电变压器、绿色照明产品等,推动用能单位能效提升。

(七)持续实施火电、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面推进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治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完善治理结果评价体系,对企业委托的第三方社会化检测机构实施全过程留痕跟踪并向社会公开,确保检测过程和数据准确。

二十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但近年来山东省自备燃煤电站建设却呈现井喷式增长,2013年以后违规建成或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摸清自备电厂底数,依法依规整改到位,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整改措施:

(一)2018年3月底前,摸清全省违规自备燃煤电站的具体位置、投资主体、机组规模等相关情况。

(二)对违规自备燃煤电站进行分类整改。其中,作为所在地区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热源的,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仍不能完善手续的停止运行;30万千瓦以下的在运机组,2018年6月底前一律关停,年底前拆除并核查验收;30万千瓦及以上在运机组,未取得环评手续的2018年6月底前全部停产。

(三)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强化监管,杜绝新建项目违规配套自备燃煤电站。

二十八、督察发现,2013年以来,滨州市魏桥创业集团违规建成4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689.5万千瓦,滨州市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2013年以来,聊城市信发集团违规建设9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近600万千瓦,聊城市政府通过领导帮包协调、按月调度等措施推进上述违规项目,截至督察时,一期6台机组已建成投运,二期3台机组基本建成。由于大量自备燃煤电站建成投运,导致煤炭消费量大幅增长,滨州、聊城2016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分别增加4892万吨和1057万吨,两市目前也在全省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列。

责任单位:滨州、聊城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滨州、聊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目标:停运、停建违规建设的机组,坚决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滨州魏桥集团违规建设的12台机组和聊城信发集团3台机组,在建的一律停建;建成未投运的一律不得投运;投运的一律停止运行,其中投运且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在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立即停止运行。2018年3月底前,分类提出30万千瓦以下机组关停方案,按时拆除并核查验收;允许取得环评备案手续的机组(魏桥集团33台、信发集团6台)运行;督促魏桥集团、信发集团制定调整运输结构方案,采用铁路运输代替公路运输的方式,降低交通运输污染物排放。

二十九、山东省在用燃煤锅炉数量多、排放强度大,污染突出。截至2017年7月,经排查全省共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2662台,其中位于传输通道7个城市共有15087台。大量燃煤小锅炉无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长期超标排放。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环保厅、省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整改措施:

(一)在全省排查出的3万余台燃煤小锅炉已全部关停淘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18年6月底前,全省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清零”,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严禁审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做好已淘汰燃煤锅炉使用登记注销工作,及时将已淘汰燃煤锅炉从数据库中剔除,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禁止办理违规锅炉使用登记,禁止对已淘汰燃煤锅炉办理移装变更使用登记。

(三)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台,淘汰一台,巩固燃煤小锅炉“清零”成果。

三十、2013年9月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直至2017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才开始部署、调度相关工作,2014-2016年全省新注册登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442台。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各设区市党委、政府。

责任人:省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整改措施:对2017年8月30日前已整改完成的2442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逐台进行确认、对账销号,坚决防止明销实存、移装使用、“死灰复燃”。每月对锅炉登记情况进行审核,严禁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进行安全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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