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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体制改革胎动 初稿或三季度形成

2015-06-30 10:01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陈其珏 徐晶晶关键词:油气改革天然气价格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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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大集团没有重组前,各家还是执行同样的价格。1998年重组后,胜利油田给我们供的油就开始执行国际油价,而给两大集团执行的却还是平价。当时,国内油价是905元/吨,国际油价则在1200元/吨到1700元/吨之间。”刘爱英说。

这意味着地炼比两大集团拿油的成本最少要高300元/吨,最多高800多元/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99年底,地炼无不怨声载道。

“企业心里很不平衡:当年我们付出这么大代价支持胜利油田开发,如今出油了,结果运到齐鲁、江苏、上海炼厂的油还都执行较低的国内油价,唯独给我们的是高价。”刘爱英说。

为此,他们先找到胜利油田,得到的回复是价格由总部定,油田无权改。考虑到价格问题涉及物价局和发改委,他们又找过去协调,对方还是说“拿他们没办法”。

当时刘爱英问对方:“你拿他们没办法,那谁拿他们有办法?”发改委的人想了想回答说,“他们也许能听总理的”。抱着一线希望,他们决定直接找总理——刘爱英亲自起草了给总理的信,地炼企业则在信上联合签名。

没想到仅仅一周后,总理就批复要求解决这个问题。最终,胜利油田方面答应:今后价格一视同仁,之前由于价差多收的3.5亿元折算成30万吨原油,且以后每年作为计划给地炼企业安排下去。一场风波就此平息。

除了原油外,成品油两种价格的现象也在业内长期存在。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是:两大集团从地炼采购的成品油就是比从国有炼厂采购的要便宜。而这仍和前者负责安排原有计划的体制有关。

“口粮”之困

据刘爱英透露,其实1998年前都是由国家安排原油计划,但1998年后权力下放,由两大集团自己安排,“于是,好的原油都给两大了,给地炼留下的很少。也就是说,地炼虽然有了合法生存的资格,却没有相应的口粮。”

也因此,两大集团实际上掌握了成品油采购的“生杀大权”,“收不收、收多少、多少钱收,完全是他们说了算。行情好时就低价收油,不配合就扣你的原油计划,行情不好时留给我们自己解决。”

正当地炼最悲情之时,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在刘爱英看来,这是天时地利人和,“巧了,没想到入世后燃料油进口放开,地炼可以用燃料油作炼油原料,相当于人没有白米饭吃,但还有面包干充饥。”

当时,国家还出了一个支持用重质油做深加工的政策,山东地炼由此存活且发展下来。2003年后,用燃料油加工汽柴油开始在山东大行其道。

但燃料油毕竟不便宜,而且收率低,尤其在2009年消费税大幅攀升后,用燃料油炼汽柴油已无利可图甚至出现亏损。

东明石化集团副总经理李国斌给上证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每吨燃料油征收消费税812元计算,加上增值税,地炼一共增加了950元/吨的成本。因这部分成本不能完全抵扣,企业被迫承担了200元以上的额外成本。

“同样的外汇,我们为啥不去买好的原油,而要买质量差的燃料油?对国家、对人民、对企业都有利的事情,为啥就无法执行?”刘爱英对此一直愤愤不平。

在李国斌看来,要改变亏损局面,根本做法还在于允许地炼加工或购买非国营贸易配额的原油指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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