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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体制改革胎动 初稿或三季度形成

2015-06-30 10:01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陈其珏 徐晶晶关键词:油气改革天然气价格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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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2007年开始,我们就向国务院反映;2009年,又以山东省政府的名义给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打报告,之后还多次给总理写信;到了2013年,我们又在两会上写提案……”刘爱英说,这个提案终于引起了中央领导人的关注。

2013年7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下称“83号文”),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在文件出台之初,地炼无不欢欣鼓舞。当时坊间还有传闻,中央打算给地炼1000万吨的原油进口配额,但等了一年多,却“只闻其音、不见其人”。

这期间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2013年9月5日,济南市历山路80号突然迎来几位财政部税政司官员的造访。对方表明来意:为了落实地炼进口1000万吨原油的相关税收。

“因为核算下来1000万吨原油的税收有100多个亿。但我们说,原油都没给,怎么能缴税?其实财政部已经把这100亿加入了当年的财政收入预算。”刘爱英透露说。

不明就里的地炼企业又去问发改委,对方说没这个事,“但大家都觉得不会空穴来风,否则怎会列入财政预算?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

此后的2014年全年,原油配额仍不见踪影。直到今年2月9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253号文”),事情才又有了转机。

5月27日,东明石化终于获批使用进口原油750万吨/年,成为首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厂。

在刘爱英看来,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大转变,是历史性的突破,体现了十八大一再提倡的民资、国资公平竞争、同步发展。

垄断破冰

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放开只意味着油气体制改革的起点,绝非终线

“这是第一步,因为还没把国务院83号文真正落实。下一步还要商务部批原油进口资质。”刘爱英对上证报记者说。

作为国内第一家获得原油进口资质的民企——广汇能源去年8月就获批了20万吨原油进口配额,但到目前为止还暂未实质性将原油引入国内。公司一位管理人士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表示,今年年初,公司再度向有关部门申报原油份额。

“我们公司获批原油进口资质是全国首例,可以说无章无规可循,因此在进口原油时也遭遇到一些实质性困难。比如,因配额量小,我们在经济测算后决定还是用车运原油回国比较划算,后期配额量增大后才会考虑投建管道。但车辆运输在关口须计量油量,还会对司机身份进行核查,包括检验检疫等。目前关口人员编制不够,具体细节管理办法也未明确出台。”该人士说。

尽管困难重重,他表示,公司还是会鼎力响应国家油改,争取早日实现国家放开民企原油进口的油改目标。

“油改的关键在流通。目前作为原料的原油、燃料油的流通是制约油品市场的最大绊脚石。为此,要让地炼企业更多参与流通,不仅要有使用权,还要有充分的自营进出口权,逐步取消配额,给予地炼与中石油、中石化同等的市场地位。”石化专家、生意社总编刘心田对上证报记者说。

此前发改委“253号文”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其中拥有境外油气资源、深加工和先进治污三类企业优先使用。

“尽管此次放开的是原油进口使用权,并非原油进口权,地方炼厂在进口环节仍需通过中联油、中联化等五家企业代理进口,但该措施意味着我国在解决地炼原油供应问题上迈出实质步伐,有利于打破原油供应垄断,促进油源供应多元化,形成充分竞争格局,以此倒逼原油进口权的放开。”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鑫民对上证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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