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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人大常委会宣传贯彻《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工作会议在郸城县电业局召开

2012-11-22 13:53来源:河南省郸城县电业局作者:吴红梅关键词:郸城县电业局农电法规会议精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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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郸城县人大常委会宣传贯彻《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工作会议在郸城局县电业局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爱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主持。县政府法制办、县电业局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河南省供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精神。此《条例》于2012年9月28日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张爱联在讲话中对郸城电网近年来的发展和电力员不怕苦、不怕累的奉献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当前郸城供用电存在的瓶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条例》颁布实施的必要性、及时性,要求各乡镇人大、政府、供电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的抓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切实解决县域供用电环境存在的问题,依法把电力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宣传《条例》内容,正确行使《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域的供用电工作。

县电业局局长郭月亭对本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了具体的布置和安排。

 
作者: 吴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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