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煤气能源市场正文

煤炭能源主体地位难撼 109项税费盘剥煤企利润

2014-07-17 10:00来源:金银岛作者:王永乐关键词:煤炭行业煤炭税费改革煤炭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09项税费侵占煤企利润资源税从价计征越快越好

长期以来,中国煤炭税费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税费负担过重问题一直存在。收费名目繁多、已经严重影响煤炭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指出:“10年煤炭行业的黄金发展期,利润增长的同时,煤炭企业也成了唐僧肉,各种不合理的税费层出不穷,造成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过重、收费太滥、税‘费’化严重。”

2013年年3月份,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撰写的《加快推进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研究报告(修改稿)》(下称研究报告)披露,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后设立了25个税种,其中涉煤税种21个。除此之外,煤炭行业承担的各种收费不少于88种(具体参见:《图解大宗:煤炭行业到底要交多少种税费?》)。税费合计不少于109项,比“梁山好汉”还多。除了税收以外,政府的收费占到了煤炭企业净利润的43% 。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2年39家上市煤企支付税费1295亿元,比净利润高出355.6亿元。

诸多的收费项目,有的是中央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合规设置的;有些收费项目是地方政府按中央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地方实际设置的;还有一些是特权部门、垄断行业甚至社会组织巧立名目设置的收费项目。

以煤炭资源税费为例,研究报告显示:2000年全国煤炭开采应缴纳的资源税是资源补偿费的2.68倍,税多于费;2008年以后,资源税增长了0.93倍,资源补偿费增长了10.36倍,演变成费多于税。“涉煤税费不仅项目多,而且涉及的部门多,从省、市、县甚至镇都有,有好多行政性收费还是原来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宏介绍说。

煤炭行业10年黄金期结束,背负着沉重税费负担的煤企举步维艰。2013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要求各地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加快资源税改革。截至目前,已有山西、内蒙、陕西、四川等地方政府先后发文,为煤炭企业减负。

原标题:煤炭能源主体地位难撼 109项税费盘剥煤企利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炭行业查看更多>煤炭税费改革查看更多>煤炭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