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混合”的八个问题

2014-10-10 12:54来源:《国企》杂志作者:彭建国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混合所有制”的新特点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虽不是新话题,但这次提出具有新的内涵和地位,有不同的新特点。《决定》提出了“三个允许”、“两个鼓励”。“三个允许”是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两个鼓励”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见,三中全会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以往相比,有三个重大突破。

一是把混合所有制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今后,除了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的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是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三是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中企业员工持股。

“混”的目的不是私有化

有人说,我国第一轮国有企业大改革,特别是地方中小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少是通过“贱卖”甚至是“白送”实现“国退民进”的。所以,有些人认为,这次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主要目的也是“国退民进”,是“私有化”,是整体上削弱国有经济,在竞争领域里国有经济完全退出,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第二轮私有化浪潮。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如前所述,混合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混合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发展,特别是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具体说,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转换企业机制,二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三是实现国民共进。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强国有经济的“三力”,即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不要政治化,不做政治秀,更不能给政治压力,政府不要设指标,不一哄而上和一窝蜂,不要刮风和盲目跟风,不搞速度攀比和速度竞赛,把自主决定权交给企业,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来决定混合事宜。比如,中粮集团和中国南车(601766,股吧)集团不为混而混,而是“战略引领”,即国际上为实现“走出去”战略,与国际上行业巨头混合,从而变竞争者为合作者;国内为实现相关有限多元战略,与有技术优势的成长型企业混合,从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原标题:“混合”的八个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混合所有制查看更多>国企改革查看更多>电力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