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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的八个问题

2014-10-10 12:54来源:《国企》杂志作者:彭建国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国企改革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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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应该有红线

员工持股问题,既是老问题又是新课题,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探索,90年代初较普遍试行,后来因出现一些问题国务院发文规范,多数被叫停、清退。这次重提允许,面临诸多新课题需要探索。员工持股过去之所以被叫停,其主要原因是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有失公平。由于员工持股的基本原则是员工自愿,对于当前不好、甚至未来前景也不看好的企业,企业员工绝对不会自愿持股。员工自愿持股的肯定是风险较少、收益较大的好企业。好企业的股份是蛋糕、是馅饼,相当于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全体人民所有,并非国有企业员工所有,企业员工分馅饼有悖社会公平,而且即使企业内部也会因为馅饼分配不均而产生矛盾。所以,员工持股必须规范进行,必须在国家层面首先有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

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员工持股,实现资本与劳动的紧密结合,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之所以提出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允许员工持股,因为混合所有制与员工持股本质上有着密切的一致性。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的关系是小与大的关系:员工持股是小混合,混合是大持股。即使员工自己不持股,也可能通过成立民营企业或自己的亲友成立民营企业作为外部资本来参加混合改革。

是否所有混合所有制企业都可以搞员工持股呢?我认为,基本标准与依据是:效率大提高,国资不流失,相对有公平。从持股目的看,员工持股可分三类:投资型员工持股、激励型员工持股、福利型员工持股。福利型员工持股,即把持股当作蛋糕、当作福利分配给员工,往往是全员持股。这种类型的员工持股应该避免。对于大型企业、现有企业即存量,建议搞激励型员工持股。激励型员工持股主要是激励企业高管和业务骨干,持股所占比重很小,却是一个员工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金手铐”。对于小型企业、新设企业即增量,建议搞投资型员工持股。如科研业务板块,为了使一项新的研究成果产业化,由相关科研人员出现金占股,原企业以技术、设备及场地作价占大股,成立新公司。这实质上是,以投资新项目为基础,吸收来自内部员工资本或内外部资本相结合的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搞投资型员工持股和激励型员工持股的企业,应该是完全竞争型企业。员工持股应该有红线,垄断行业、政策性业务强的行业的企业建议暂缓搞员工持股。因为这些行业的企业搞员工持股,不但起不到较大的激励作用,而且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员工持股中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研究、探索,如开展员工持股企业范围、员工持股对象、持股数量比例、持股方式、股权评估、持股批准程序、退出程序等。要正确处理好几个主要关系,如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员工内部之间的关系、岗位持股与人头持股的关系,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的关系、虚拟股票与实体持股的关系、增值权与分红权的关系等。

原标题:“混合”的八个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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