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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垄断与竞争”争论: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2014-11-12 10:41来源:经济观察报作者:朱彤关键词:天然气产业天然气体制改革能源政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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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主导”与我国的能源国情

所谓决定油气体制选择的“基本国情”,就是决定油气体制形成和发展的“长期”基本因素。我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这一特点直接影响到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形成,但不是决定能源资源配置方式选择的长期基本因素,因而不构成决定我国油气体制选择的“基本国情”。

世界主要国家的油气体制的演进史表明,决定各国选择不同油气体制的“基本国情”,也就是选择油气体制的首要的,同时也是基本的决定因素,是该国在全球油气市场作为供应者或需求者的角色差异。

我国是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和净进口国,且石油天然气消费都处于较快增长阶段。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的数据计算,近10年间(2003-2013),我国石油消费年均增长6.1%。到2013年,我国石油消费量为5.07亿吨,进口依存度高达59%;同期天然气消费增速更高达16.9%。

自2007年我国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以来,短短六年间,进口依存度已经从1.8%快速攀升到27.6%。因此,面对我国油气消费和进口将在较长时期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这一“基本国情”,我国油气体制政策目标应以减轻油气进口依赖,保障能源安全为核心。

主要油气进口大国体制演进历史告诉我们,降低“油气进口安全”担忧的最好方式是让市场机制在油气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有效竞争提高石油勘探、生产、销售、消费和进口各个环节的效率,激励创新,减少浪费,从而最终减少对进口的依赖。

我国同时也是世界重要的石油生产国。2013年,我国石油产量为2.1亿吨,居世界第四位。采用“政府主导”模式的众多油气出口国大多是“经济小国,油气产业大国”。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创造的(净)收入是政府总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一般要占40-50%,中东国家的油气收入占政府总收入比重甚至高达80-90%。

因此,这些国家通常倾向于通过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国家石油公司)控制国家油气出口收入的绝大部分,以贯彻政府的国内政策目标。比如用于发展非油气产业,避免油气资源产业一家独大发展的“资源诅咒”后果,促进油气收入的公平分配减轻两级分化,等等。

而我国情况完全不同,虽然每年石油产量2.1亿吨是很大数量,但相对于我国经济的庞大规模相比完全不是一个量级。2013年,我国油气采掘与加工行业利税总额累计1万亿出头,仅占当年政府财政总收入12.9万亿的7.8%。

如果把地方政府的4万亿土地出让金收入考虑在内,油气产业对政府总收入的贡献将进一步下降到5.9%。也就是说,对很多石油天然气出口大国而言,油气资源开发及其利用产业是本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甚至本身就构成经济的主要部分。

对中国这类石油进口依存度高的经济大国来说,油气应更多地回归为其能源本质特点——给国民经济提供原料和燃料的商品,因而适合采用不同的体制与政策。

原标题:石油天然气“垄断与竞争”争论:资源配置应该政府还是市场主导?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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