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煤气能源报道正文

拨开天然气定价“迷雾”

2014-11-26 09:2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林益楷关键词:天然气价格天然气市场天然气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净回值法”或只是过渡阶段

纵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地天然气市场发展历程,发达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大致都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固定价格阶段(采用成本加成法),二是天然气价值定价阶段(采用净回值法、加权定价法),三是竞争性市场形成阶段。

对中国而言,天然气价格改革显然不可能一步到位,在国内相关竞争主体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以净回值法作为天然气改革的过渡方案适合中国国情,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但从世界各国实践看,净回值法的定价机制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净回值定价法需要对每一个业务环节进行成本回溯,由于上下游一体化垄断大企业的存在,厘清真实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并非易事。

其次,实行天然气与石油等替代能源挂钩,并不能反映天然气本身的市场供需以及价格平衡能力。近年来,欧洲等地要求天然气定价与石油脱钩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在探索形成新的价格机制。数据显示,2011年后欧洲天然气市场正逐步从“长期合同”模式向市场化的“气对气”模式转变,截至目前,欧洲超过50%的天然气供应是通过现货交易完成的。

第三,净回值法相较成本加成法虽有进步,但仍属垄断性定价范畴。如果按净回值法计算天然气价格,一旦企业产生超额利润,相关管理部门很可能会限制天然气公司应用净回值定价的范畴,一些国家也确实存在重归“成本加成定价”的趋势。然而,获得多高的利润才算合理?评判权力应交给市场而非政府。试想,在北美天然气价10美元/mmbtu(百万英热单位)时,如果一家企业能将成本控制在5美元/ mmbtu以内,会有人指责其获得“超额利润”而要求降低售价么?显然不会。

在净回值法定价背景下,如果因存在“超额利润”而重新向行政式的定价机制回归,这显然背离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初衷,对产业长远发展不利。而解决当前“困局”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加大力气推进改革,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

市场化并不意味着涨价

由于此前国内存量气价格偏低,“改革意味着涨价”几乎成为公众的刻板印象,实际上未必如此。

以美国为例,其从上世纪80年代放松天然气价格管制后,1990-1999年间价格变化并不大。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由于构建了开放竞争的市场,拥有众多厂商、发达的管网和天然气接入的非垄断性,美国Henryhub价格近年来基本维持在2-4美元/ mmbtu,处于全球天然气价格最低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天然气价格查看更多>天然气市场查看更多>天然气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