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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头文件”收取“电力配套费”遭到民企抵制

2015-04-15 10:16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关键词:配电设施电力配套费江西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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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表示,原来江西民营电力承装企业就是在夹缝中求生存,此次江西省、市两级政府关于业扩市场“五个统一”规定,使得江西省内民营电力承装企业生存更是雪上加霜。

江文介绍,按照多年来在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市场形成的惯例,民营电力承装企业作为乙方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处获得工程,再向电力公司报装的时候,就需要作为甲方先与电力公司下属的关联企业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缴纳10多项各种名目的费用,以南昌地区为例,缴纳的费用包括审图费、专变费、试验费、间隔费、户表费、集抄费、监理费、自供设备管理费、竣工验收费、维护费等。这样各种费用以分包合同的形式,以施工费的名目收取,而收费额一般为民营电力承装企业承接工程总价的15%-20%。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关于业扩“三指定”专项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上,相关整改内容,印证了上述部分费用的存在。

《整改通知单》显示:“集体企业在业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不合理的转包、分包,以及乱收费、收费不合理现象。涉嫌指定施工单位、收取工程转包中介费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客户委托南昌供电公司集体企业施工,但集体企业未施工仅承担了入网实验部分的工程量,其余工程安装基本由社会企业承接,所有工程费用由社会企业向客户收取,南昌供电公司集体企业则从中收取几万元至几十万元的工程管理费和系统调试费。”

《整改通知单》最后加盖有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的公章,日期显示为2015年1月12日。

李经平表示,《通知》对民营电力承装企业影响较大,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影响并不大,因为影响房产销售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因素。

江文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目前民营电力承装企业生存状况大都难以为继,不过仍能勉强维持,而现在《通知》要求执行“五统一”规定以后,进一步压缩了企业有限的生存空间。

江文说:“在《通知》颁布之前,江西省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总共大约有700亿元的市场规模,民营电力承装企业占据市场份额的90%,《通知》施行之后,相信用不了几年的时间,这个市场注定是电力公司一家独大。”

简政放权深化市场改革是方向

在一份部分江西省内民营电力承装企业联名的《关于江西省电力公司违规垄断电力业扩市场的情况反映》材料上,民营电力承装企业指责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江西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的行为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促生垄断,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健康发展。

原标题:江西“红头文件”收取“电力配套费”遭民企抵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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