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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风电行业十大热点新闻

2012-12-29 16:0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行业十大新闻北极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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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黑龙江规定“风能太阳能属国有”引质疑

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去奇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规范。

按照《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引来网友调侃:难道今后晒太阳、放风筝成了盗用“国有资产”?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气象部门对风光资源数据统一管理有利于行业发展。但风电企业担心,探测需经审批,可能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在加入探测许可审批后,对于风电开发企业,主要有两点比较大的影响。”上述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一个是项目工期的影响,一个是公平性如何保证。” 然而,除了对各省份的收费和《条例》规定加入审批环节引来的争议外,也有声音表示“地方政府无权立法”,对《条例》的合法性表示质疑。

■ 当事方称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可操作性”

张望朝(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宣教处处长):

我们应该看到我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气象灾害偏多,气象立法适当超前,有助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更多关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助于我们把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更好地利用。

现在来看,这部法规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它的可操作性。

这个象征意义在于它在我国利用科学技术协调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方面是一种法律性的保障。条例经过实施若干年就可能为其他的省所借鉴。

■ 业内观点

“风光统一管理对企业是好事”

曹寅(美国Martec迈哲华咨询公司中国分公司能源电力业务总监):

其实关于风光资源的数据是一个企业决定投资的重要依据。而获得这些数据需要长达一两年的探测,布置几十台仪器,成本很高。因此交给专业的机构如中国气象局来做,不仅可以给企业提供方便,也有利于掌握整个国家的风光资源。

此外有些信息也可能涉及国家安全,企业探测出来这些数据有可能会转让给他人,有必要统一管理。在德国,全国的光伏资源也是有机构专门进行管理的。

“风光归国有可能增加运营成本”

国内某大型风电厂商人士:

规定可能会增加风电场建设运营成本,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目前,企业建设风场、光伏电站之前需要获得地方资源数据再决定建设风场、电站的规模,通常会通过气象局购买数据,但由于气象局的数据资料并不完整,因此企业有时需要自行探测,不需要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

■ 专家观点

“明确所属关系不代表要收费”

孟宪淦(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

以前都是建风场、光伏发电场的企业自己探测,现在有这个规定,好处是能够让当地政府了解都有哪些企业在探测那个地方的资源,避免重复测绘,也可以避免企业跑马圈地。

这与我国宪法规定中国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是一致的。风能、太阳能属于自然资源这是没有疑问的。从法律上必须明确所属关系。

但是规定所属关系,属于国家并不是说使用就是要收费的,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些误解。就像土地,也是国家的,买房的时候有土地使用费,但是走在大马路上是不收费的。所属关系属于谁,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收费。

有记者获悉一份来自国家能源局委托相关机构对多个风电开发企业进行的内部调研汇总报告。根据该报告的调研结果,现实情况并非《条例》所说的“气象资料由省气象主管机构无偿提供”,各省地市存在程度不同的收费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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