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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述小区转供电困扰 “我家电费凭啥要贵4毛”

2013-08-13 09:47来源:城市商报关键词:转供电电力供应直供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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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合景睿峰小区的电费纠纷闹得沸沸扬扬,业主们连日来一直在烈日下为自己维权,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日前,合景睿峰的多位业主在本市多个热门论坛上通过报料、自述的方式,表达了对开发商采用转供电方式高额收取业主电费的忿忿不平,苦不堪言。

合景睿峰业主自述:我要直供电!

2013年6月10日,是个既开心又忧心的日子,开心的是买的新房——合景睿峰终于在这一天要交房了,6月10日一大早,我和家人带齐购房合同和交房资料来到睿峰,看到办理交房手续处挂着“合景睿峰欢迎您回家”的条幅,不觉心头一暖,以后这里就是自己的家了,殊不知,这样的感怀心理在接下来的日子中随着诸多问题的产生而荡然无存,留给我们的唯有忧心和愤懑。

先说说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开发商和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及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面采用转供电方式供电,且还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加价售电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由此给睿峰近千户业主未来的生活与工作造成了诸多顾虑与压迫感,这让全体业主无法想象,也让我们无法接受。我们每一户都是有独立产权的物业,并非集体租住房,谁给了他们权力为我们做主选择转供电方式,为他们提供方便谋取私利。

目前物业收取的电费暂时是1.2元/度。(售楼处销售人员当初说的是比民用电贵3毛,即商用电8毛多一度,现在开发商表示售楼处不能代表开发商)试问,谁能代表开发商?倘若最初告知我们是转供电方式,我们还是选择购买,那我们无话可说,但关键在于从买房之初(2011年11月)到如今交房,时隔近2年,售楼处没有张贴任何关于转供电的告示,也绝口不提房子转供电的说明,这明显剥夺了购房者的知情权。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用户不得自行转供电。该规章明确规定临电只被允许工业建设用电等,并禁止临电用户转给其他用户使用。为此,开发商提供临电给业主使用,严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为此,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三)擅自向外转供电的。对于开发商转供电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显然,开发商已经违反上述规定。在这里,我们睿峰广大业主多次跟开发商和物业去协商,每次他们都找理由搪塞和敷衍。我们只要直供电,企盼直接向供电公司交电费,而不是让物业代收。

合景睿峰业主于8月6日 记者核实:转供电何时了

连日来,业主李女士一直在为此事奔波,她告诉记者,如此高昂的电费,在这样炎热的夏季,尤其显得触目惊心。“买房的时候售楼处说是一户一电表,商用电8毛/度左右,但现在开发商完全否认之前的说法。”李女士说,连日来的维权,早已经让他们心力交瘁。

据李女士描述,看着一天比一天高昂的电费,小区业主们反复研究终于得出了转供电的问题所在,今年7月21日,业主们就将小区转供电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相关部门要求开发商前往协商,但是多次协商均未果。不过,协商过程中,开发商明确表示,小区确实使用的转供电,但是,目前转供电改直供电需要大笔费用,“开发商当时承诺8月1日会给我们电费事情的满意答复。”但直至昨天中午,李女士和众多业主依然在开发商售楼处“讨说法”。李女士说,经过连日的维权,他们已经没有过多精力去计较太多,他们只希望和开发商相互协调和平解决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双方还尚未达成协议。

昨天下午,针对业主的投诉,记者联系了该小区售楼中心,据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此事究竟如何妥善处理,他们目前还无法给出明确的答复。而小区物业方面则拒绝对此事作任何表态。

记者了解到,合景睿峰转供电纠纷,目前已经引起多部门关注。记者由“寒山闻钟”论坛上获悉的部门答复是:属地新区管委会已与开发商进行协调。开发商代表表示,由于目前合景睿峰入住了少部分业主,现向总公司申请暂时收取1元/度电费,在经总公司同意此实施方案后,再与入住业主进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暂行该方案。待合景睿峰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将再次向总公司申请按照直供电标准收取电费。(记者 吴籽 实习生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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