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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物价局征求杭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方案意见通知(全文)

2015-08-28 10:0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天然气价格天然气市场天然气管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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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价办法。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以年为周期执行。全年户分档用气量按照户月用气量累加计算,执行相应分档气价标准。

3、实施范围。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

4、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价资〔2014〕94号)文件精神,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

(二)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根据《浙江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杭州实际,建立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具体如下:

1、联动条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

2、计算公式。销售价格与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联动的计算公式:价格联动额=[计算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含税)-基期天然气到杭门站价格(含税)]÷(1-管网输配气损耗率)。其中,管网输配气损耗率原则上按实确定,但上限为5%。

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销售价格=现行价格+价格联动额

3、联动程序。当符合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由企业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政务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布联动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

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改革的影响分析

(一)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此次居民用气价格改革后,天然气价格与电、瓶装液化气等可替代能源相比,仍具有比较优势(详见附件2)。

(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按方案一测算,第一阶梯80%基本用气需求的居民用户,户均月增支约5.50元;第二阶梯15%改善型用气需求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超过216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天然气,多支出1.26元;第三阶梯5%用气需求较大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超过408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天然气,多支出2.18元。

按方案二测算,第一阶梯87.60%基本用气需求的居民用户,户均月增支约6.63元;第二阶梯8.96%改善型用气需求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超过276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天然气,多支出1.32元;对第三阶梯3.44%用气需求较大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超过48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天然气,多支出2.25元。

(三)对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影响。弥补经营亏损,有利于增强供气保障能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八、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

(一)对低保、困难家庭实行补贴。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气价格调整而降低,对杭州市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农村低保及困难家庭实行补贴政策。

(二)健全成本约束机制,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天然气经营相关企业要加强经营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实现降本增效;完善企业内部生产,加强管理,确保优质安全供气;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热线快速响应能力,努力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加强管道天然气经营成本监审,督促企业加强成本约束;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规范价格行为,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燃气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上述居民用气价格改革听证方案现提交听证会讨论,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居民用气到杭门站价格及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2.居民用气与其他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杭州市物价局

2015年7月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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