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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理论视角看日本核电产业的演进逻辑

2014-05-14 14:17来源:新华网-尹晓亮关键词:日本核电核电产业核电政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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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村”中的“官”、“政”、“媒”、“学”、“财”等参与主体在共同利益诉求下,逐渐形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它们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通过法令、政令、报纸、电视、书刊等形式,加强了对民众社会在“价值取向”方面的引导:(1)努力把发展核电宣传成为应对地球气候变暖的一种良策。“核能村”认为,如果实施“弃核”政策的话,即便日本加大对提高自然能源利用率的研究开发,也无法兑现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诺的减排目标,反而会严重地影响日本的国际形象以及在治理地球变暖问题上的话语权。(2)大学教授、专家、媒体对核电“安全神话”的广泛宣传,与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体进行的利益怀柔政策遥相呼应,从心理层面稀释民众对核电的恐惧,扭转民众对核电的恐惧认识,营造发展核电的社会氛围。(3)把核电宣传成为构建日本能源安全平台的主要能源之一。“核能村”认为,能源是国家经济活动与国民生活的基础,但日本国内的能源自给率却非常低,日本应该在保障核电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发展核电产业,否则有可能给国家经济与国民生活带来严重混乱,从而对日本经济造成致命性打击。基于“核能村”的上述宣教以及核电社会贡献的客观事实,日本社会中形成了“发展核电产业能够起到减少环境污染、分散能源风险的功效”的暂时认知,发展核电“被认为”是一种社会责任、价值观与义务。

至于日本核电产业政策从“稳步推进”的第二阶段转向“彷徨犹豫”的第三阶段,其直接原因毋庸置疑是由于“福岛核事故”造成的,但更重要的深层原因则是日本国民对核电的“文化认知”发生变化,并在该阶段起到了主导作用。

制度理论认为,“文化认知性要素”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文化认知不仅是主观的信念,也是被感知为客观的、外在于个体行动者的符号系统,是一种社会秩序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受“福岛核事故”的影响,日本民众很难再继续持守“把发展核电当成一种社会责任、价值观和义务的宣传”。更为重要的是,“福岛核事故”进一步激活了国民对核电恐惧的“文化认知”,“放弃核电或减少对核电的依赖”已普遍成为民众对核电的基本认识,民众自发组织的大规模反核集会运动此起彼伏。

换言之,日本国民对核电的文化认知之所以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没有起到主导作用,其主要原因是:以“规制性要素”为主导的第一阶段中,民众对核电的文化认知及其态度或被忽略、被遮蔽、被怀柔;以“规范性要素”为主导的第二阶段,逐渐形成利益耦合关系的“核能村”把发展核电产业标榜成为应对全球变暖、分散能源风险的“社会责任”、“价值观”与“义务”。而且,无论是在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中,虽然日本国内不断出现核事故,但是其冲击力、震撼力与影响力对日本民众而言都无法比及“福岛核事故”。可以说,2011年的大地震、海啸和“福岛核事故”不仅让日本面临战后以来最为严重的“国家危机”,而且全面激活了日本国民“厌核”、“恐核”、“反核”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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