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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触及体制深处的改革:涉及高管限薪等

2014-12-23 13:52来源:瞭望作者:杨琳关键词:央企薪酬改革电力企业能源央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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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七次会议为提领,处于深水区的改革事业在2014年吹响了新的号角。中国的改革征途行至今天,零敲碎打的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已不及力,必须是全面的系统推进。七次会议审议部署了包括文化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领域25项实打实的改革举措,触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党建等领域的深层次问题。既谋远,又笃行;既多点着力,又重点鲜明;协奏重奏,疾徐有度。

“职务与职级并行”淡化“职务本位”

2014年1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由此,酝酿多年的公务员分类改革终于破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现实中,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职务和职级的公务员,却都有着“工资的烦恼”。而且越到基层,越到边远地区,越到缺乏“资源”的“清水衙门”,薪资矛盾就越显突出。

公务员法规定,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与其他待遇的依据。这表明,职务与级别是公务员的两条不同的职业发展台阶,职务晋升侧重“给位”,级别晋升侧重“给薪”。

但是,在现行的公务员工资与待遇决定机制中,职务、级别的这种功能差异并没有体现出来。由于过分强调“职务与待遇挂钩”,导致基层公务员“千军万马挤求位独木桥”,客观上助长了“职务本位”思想。为了在“升官”的狭窄路径之外拓宽“职级”这条路,使真正做事者获得公平待遇,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探索应运而生。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中组部、人社部等部门在2014年1月下旬联合召开了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此后,山东、河北、广西等地纷纷着手准备公务员分类改革,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未来,随着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逐步做实,级别工资将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差别,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从而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

这对于广大的勤恳做事的“老实人”无疑是有利的,有助于鼓励更多的人坚守一岗、专攻一行,在职业稳定性中提升履职专业性,更有利于淡化“职务本位”思想。从长远看,这项改革会对整个公务员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效能提升产生深远影响。

原标题:那些触及体制深处的改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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